近日,依照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故意杀人犯徐某被验明正身后执行死刑。
据悉,2009年,城固人徐某在新疆打工期间认识了马某,后徐某与马某妻子秦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并以夫妻名义在山东打工。2014年3月,徐某与秦某一同从打工地回到汉中,为了保持与秦某的不正当关系,徐某借机前往西乡县私渡镇潘坝村二组马某家附近企图杀人灭口,3月7日凌晨趁马某熟睡,徐某手持木棍猛击其头部,又使用白酒、汽油点燃被子后逃离现场,致马某颅脑损伤后纵火死亡。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手段特别残忍,罪行极其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徐某不服,提出上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徐某死刑,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记者 袁小锋 实习生 向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