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为何容易成为高利贷的猎物?
形形色色的网络、民间借贷平台,高到离谱的利息,花样繁多的收费标准……当这一切悄然走进校园,一些消费自制力弱的学生开始深陷“借贷泥潭”,拆东墙补西墙地挣扎,只会让经济尚未独立的他们越陷越深、无法自拔。而这一切已不仅仅局限于校园。
目前多种借助网络形式的民间借贷方兴未艾,然而这一新生事物也游走在“失范”的边缘。闲散的民间资金该如何走上正途……
堪比高利贷
借款平台利率压垮她的大学生活
西安一高校大二女生小依通过网络贷款买化妆品,在短短一年里,为还贷款拆东墙补西墙,最终因被债主逼债并散发恶意消息而不得不停学回家(华商报3月25日、26日报道)。
事件回放
4个月里不断借钱买化妆品 之后还债还不完
小依说,她从34家手机App借款平台上借款再相互还款,后来平台上借不出钱了,就通过中介又向民间的29人借贷……
她和家人把账算了一遍又一遍,最先算的本金只有25万左右,利息加本金大约34万元。而小依的爸爸说,后来本息又算到50多万元。
那么,借了这么多钱,小依真正用于买化妆品的费用能占多少呢?小依说她没算过,但能确定的是,她从2016年3月开始,在学校周边几家化妆品店买东西,持续到2016年6月,也就是放暑假前。收假回来后她就不停地在还各个网络借款平台的钱,因为借的钱太多,已无暇买化妆品。
都买了些什么化妆品呢?小依回忆,口红有20多支,贵的就是350元、360元,便宜的有45元一支的,300元左右的有十几支;还有香水大概15瓶,最贵的800多元一瓶,粗略计算,香水的支出4000多元;其余就是水、乳、面霜、眼霜、睫毛膏、眼线笔、腮红、眼影、粉底液、身体乳、洗面奶……国产的进口的都买。这些东西她并不是天天使用,想不起来时可能一周也不用一下。打开后放上一两个月感觉不能用,她就扔了,有三大塑料袋……
那么,这笔糊涂账里,本金和利息究竟各占多少呢?近日,陕西祥胜会计师事务所受华商报之托,根据小依罗列的一份详细借款明细,然后登录部分借款平台查询交易明细进行比对,对小依的部分账目进行了清算,发现她和家人算的账只少不多,同时,也发现部分App借款平台的利率远高于国家法定的范围。
网络借贷
34个平台互相拆借 各家利息均不低
陕西祥胜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刘喜和车凤娟发现,小依共向34家网络平台借款,多数为手机App借款平台,还有部分是微信公众号。
此次随机对8个借款平台进行了核对验算,其余账目都以小依罗列的数据为准,经合计,借款本金达37.35万余元。这个钱是怎么累积来的?从8份账中就能看出……
借2000元两月还2600元
利息够上“高利贷标准”
1. 钱米钱包:这是一款微信公众号借款平台,在该平台共查到小依3笔借款明细。前两笔共3000元,显示已还清,看不到任何利息或服务费的收取。从最后一笔新借款能看出名堂:今年3月21日显示借出2000元,分2个月偿还,4月20日需还款1300元,5月20日需还款1300元。
会计师说,从待还款的金额来分析,借款2000元分两个月还完,就需要还2600元,每个月除了本金外,还要多还300元,不管这300元是服务费还是其他费用,我们还是将它视为利息,2000元2个月的利息600元,其月利率为15%,年利率为180%,是高利贷。
2. 花无缺借款App:抽查到的这款App也有着高利率。从2016年5月9日至2017年2月27日,小依借款12笔共计8900元本金。该平台的利息是统一的,即每100元每天0.2元服务费。
会计师核算了一笔2016年5月9日借的2000元,按上述收费标准,2000元每天就是4元的利息,按一个月30天计算,每月利息就是120元,月利率为6%,年利率达72%。会计师说,因为它是固定的计息方式,所以无论借的多少,都是一样的,也算得上高利贷了。
点评:是国家法定最高年利率的3倍,堪称借款软件中的高利贷。
实行循环放贷
前面的没还清就可借新贷
下面这两款App,用女孩的话来说,是可以循环借款。即借了钱,没还清不要紧,只要在还,随时都可再借钱。
1. 优分期:小依在该平台所借本金仅为3000元。而查询明细,从2016年4月23日到2017年2月28日,共有26笔交易记录,本金累计借了10400元。每笔借款虽说分的期数不同,但都在一个月满后及时还清了借款,从账面上来看,只显示了还款的本金,利息有无偿还没有记录。但在分期的每期账单中,都会加收一定比例的服务费。
会计师说,看这些平台的利率如何计算,是从中选择长期大小额借贷进行比较,以及对短期大小额借贷进行比较。
拿借100元分12期偿还的账目和借1000元分12期的账目比较,100元12期的月利率为2.16%,年利率为25.88%;1000元12期的月利率为 2.17%,年利率为25.99%。
再拿借100元分3期偿还的账目和借1000元分3期偿还的账目比较,100元3期的月利率为3.33%,年利率为39.92%;而1000元3期的月利率为3.33%,年利率为39.99%。
会计师说,经过比较,发现直接关系到利率高低的是借款时间的长短,与借贷多少没关系。比如,无论是借100元还是借1000元,如果借贷时间都是短期的话,利率一样;但同样金额12期的话,会发现长期的利率会低很多,这就说明,借款分期的时间越短,利率越高;时间拉得越长,利率也相应会低。核算出的这几笔账目显示,利率都高出国家法定最高年利率24%。
2. 趣店:小依在该借款平台上共借了32笔钱,本金合计为22100元,她自己统计借款本息共为9172.35元。
会计师查询发现,小依除了32笔借款外,还有一笔买了价值3799元的手机。不过买东西也是为了套现,就是将手机拍下后,转卖给中介,中介给了她不到3000元现金,她分期还款给平台。
在32笔借款中,1月借款1200元分3期,2月借款400元分3期,3月借了4笔共计2800元,全部是分3期还完,4月借款4笔共2500元……每期都收服务费。
会计师说,所谓服务费,其实就是利息。抽查了4笔金额不等的借款进行核算,不管是月利率还是年利率,长期借贷的基本在13.5%左右,短期的在17%左右,都在国家法定最高年利率范围内。这个App借款平台对那些急需钱的人十分有用,因为它在前期借款没还清的情况下,可继续再借,就是小依所说的循环贷。方便了借贷人的同时,也助长了借贷人借贷的随意性,势必会让一些没有偿还能力者越借越多,最终难以偿还。
点评:不管能不能还得起,只要你敢借,我就敢放贷。
账户管理费、信息撮合费……
收费名目多达6项
U族贷借款平台:在该平台共查到6笔借款记录,有4笔显示已还,还有2笔待还。一笔是今年3月15日借的5000元,分6期还,也就是6个月还完,每期991.66元。该笔借款中其他收费为950元,共涉及6项内容:利息300元,信息查询费12元,平台运营费255.20元,账户管理费191.40元,信息撮合费95.70元,客户服务费95.70元。经过计算,月利率为3.17%,年利率为38%,年利率高出国家法定的最高24%。
另一笔2600元的借款,期限是40天,同样有6项收费名目,共计129元。
会计师说,这是抽查中发现收费名目最多的一家。
点评:只有想不到的名目,没有收不到的费用。
民间信贷
6000元借10天要还1万 月利率达200%
小依每月都在不同的借款平台上借钱,而她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每借一笔钱所产生的利息,都是新增加的,正是因为在各个网络平台上拆东墙补西墙,导致网络借贷的窟窿难以填平。
由于担心不按时还款,信誉不保被拉入黑名单,今后无法坐飞机,无法办银行卡、办手机卡等,急于保住自己借贷信誉的小依便将手伸向了民间借贷,却没想到民间借贷后,会被恐吓、威逼,更没想到会因此被迫停学。
从小依提供的向民间私人借贷的记录来看,从今年3月1日至3月22日,她疯狂借贷。钱都是3月份借的,最晚一个还款日期为3月30日,贷款时间都很短。经过计算,30个(之前女孩说是29人,经核算是30人)民间贷款本金共10.5万余元,本息17.4万余元。这些钱都用来偿还网络平台的欠款,非但远远不够,反而又在短时间增加了一大笔利息。
其中一笔6000元的私贷,10天期限,本息需还10000元,10天4000元利息。经核算,日利率为6.67%,月利率200%,年利率2400%。再如一笔2600元的欠款,3天期限,本息需还3000元,核算月利率为153.85%,年利率为1846.15%。
会计师还抽算了一笔小金额借贷:550元,6天期限,本息需还750元,核算日利率为6.06%,月利率为181.82%,年利率为2181.82%。
点评:民间借贷非但没成“救命稻草”,反而让小依陷入了更大更深的“借贷漩涡”。
报警无果
高利贷是民事纠纷 无立案依据
小依因借贷后遭恐吓、威逼,被迫停学,随父亲田先生回了海南。华商报记者发现,与田先生事发后到公安长安分局太乙宫派出所报警未获受理一样,连日来华商报接到的多起涉大学生贷款遭催债案件,警方均未就高利贷情节立案调查。
公安长安分局一名部门负责人谨慎地表示,田先生女儿的遭遇经华商报报道后,长安分局法制科曾就此专题研究过,发现太乙宫派出所当初不予立案并无不妥。他说,高利贷虽能引发一系列的不稳定因素,但我国法律并未将其列入刑事犯罪,而是属于民事司法调整的领域,“借贷行为不构成刑事案件,公安立案没有法律依据”。
他同时表示,贷款平台或机构的催债行为一定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如果涉嫌非法拘禁、殴打、恐吓等违法犯罪行为,当事人可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报警,警方也会在第一时间介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感谢陕西祥胜会计师事务所对稿件的大力支持
“高利贷”的罪与罚
对放贷者而言,与高收益并存的是高风险。而这些民间放贷者把控风险的手段,往往是“非常规”的。
然而,由于我国法律目前规定比较宽泛,允许放贷者采取私力救济催款,导致大量民间信贷与“暴力”、“犯罪”牵连不清。对于其入刑的讨论却一直悬而未决。
高利贷的罪与罚,究竟该如何权衡?
连日来,华商报接到多起大学生身陷贷款陷阱的线索,当事人最终都陷入无奈,甚至给家人带来痛苦。而记者了解到,目前高校学生在借款平台申请小微贷款用于个人消费的情况相当普遍。
还不上贷款 大学生出走失联
日前,新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心急如焚地在西安待了很多天,却没找到已失联多天的女儿。这位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她的女儿在西安一高校上大三,在网上借款平台借了很多钱,却无力归还。她知道后,曾先后为女儿归还了5万元左右,但仍未还清,“孩子可能觉得没脸见我,就从学校跑了。”她说,老师告诉她,孩子从3月20日就失联了,她多次拨打女儿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报警后,警方查到她女儿曾购买了去往石家庄的火车票,目前,她的丈夫在石家庄,而她则在女儿学校附近,但至今还是音讯全无。夫妇俩均濒临精神崩溃。
商洛人谢先生的表弟在西安一学院读大二,通过网上校园贷贷了一笔钱,具体数额不清楚,家里已还了28万元,可能没有及时还上,表弟几天前失踪了,电话没人接,QQ和微信也联系不上,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说是成年人了,没法立案。家人干着急没办法。
大学生网络借贷普遍化
华商报记者走访了一些高校在校生了解到,通过网络平台贷款的现象很普遍,其中以女生居多,多用于买化妆品、衣物等,而男生则多用于玩游戏、谈恋爱、购买电子产品等。甚至有大学生认为,这月借下月还,很正常。
小潘算是比较另类的大学女生,上大三的她在一家公司打工赚钱,但她同样在网络运营商的贷款平台上借钱,“我就在‘今借到’上借钱,每个月最多几百块,花了到时候还呗,反正也不是很多”。小潘表示,同学们贷款的事都很秘密,但她也听说不少人有过网络贷款行为,不过还没听说有哪个同学因还不起钱被追债,“听听就害怕,我不会去乱借钱”。西安城南一所学校的男生小林说,自己不借钱,但班里光他听说的就应该不下三分之一有过贷款行为。
有人受不了催款手段走极端
记者在互联网搜索“高利贷”相关新闻发现,除了给家人带来麻烦和痛苦,有不少人也因高利贷的催款手段走上自杀、犯罪等不归路。2010年12月,江苏扬州一对年近六旬的老夫妇因儿子欠120万元高利贷还不上,一家三口开煤气阀门自杀;小依也因无力偿还钱款遭恐吓、威胁、诽谤,一度想要自杀;而前不久被媒体爆出的山东聊城辱母案的案由也是高利贷。
之所以被称为高利贷,是因为放贷的人或有涉黑背景,他们一般不会通过法律途径要你还款付息,而是通过恐吓、打伤、骚扰或其他威胁手段催款,有的甚至会骚扰借款人的亲人。面对这些手段,大部分人都会害怕,会想方设法偿还,这就极容易导致借款人走极端,铤而走险以犯罪的方式筹钱弥补高利贷的缺口,甚至因无法偿还连累家人而一死了之。
有借贷机构进校发展业务
“高利贷确实把相当一部分业务延伸到校园了。”记者采访到西安某银行职员小王,他对信贷市场颇有研究,他表示,目前正规金融机构没有政策满足学生群体的贷款需求,那些违规的放贷公司、民间借贷就逐渐将业务延伸至校园。这些App平台通过网络信息向大学生兜售着自己的优势,诸如“0抵押0担保30分钟放款”等诱惑性的广告语,冲击着大学生们的心理。“不少学生虚荣心强、抵制诱惑能力差,自我保护意识也淡薄,易控制。”小王说,时下多数大学生均是在手机App上“下水”,而有些民间非法借贷机构还会进校发展业务,采取拉人头的方式,通过一些贷款平台的介绍或学生拉学生的模式,导致高利贷在高校蔓延。而大学生没有固定经济收入,还款能力差,最容易陷入贷款漩涡。
小王说,2007年以来,尽管网络信用借贷对借款人的征信审查在不断完善,但新兴的校园网络借贷对征信的要求却较低,填补了大学生的需要。一些不良中介乘机寻找“口子”(即中介可通过非正规操作帮助借款人获得贷款的渠道),摸清操作底线,甚至与平台内部人员勾结,在中介内部,甚至有了以专门提供“口子”信息盈利的服务商。同时,这些中介往往以个人操作容易造成借款失败、额度会被压低等理由,怂恿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将个人信息交给他们,由他们“指导”操作借贷。“正是由于存在这些信息不对称,一些大学生被鼓动参与到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金融活动中。”小王说,一些“校园贷”平台的风控能力不足,中介会帮学生提供虚假信息,蒙蔽平台的信用审查。更有甚者,会利用获知的学生信息在多个平台上借款,远远超出学生的还款能力。
相关规定
高利贷高息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但有权索要本金
高利贷在中国古代就存在,提到高利贷,人们往往将它与“负面”联系在一起,认为高利贷就是违法的。
据了解,判断是否属于高利贷,通常是与银行同期的贷款利率进行比较,认为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按照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当中有两个关键数字:24%、36%,这也就给民间借贷利率划定了三个区域。借钱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24%时,是受法律保护的,这部分利息如果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偿还,法律是支持的。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36%,那么超过部分的利息是无效的,法院不支持债权人的这部分收益。而处在24%~36%之间的情况,若债务人已按30%付了利息,之后想把超过24%的部分要回来,法院同样不予支持。
民间高利贷行为的法律后果仅是超出的利息不予保护,并没有规定对高利贷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如果约定的利率超过36%,就可算高利贷,是不是意味着欠的钱不用还呢。当然不是!高利贷的借条也并不是完全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如果借贷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债务人要及时偿还借款的本金。也就是说,本金部分必须是要偿还的。
当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放高利贷的行为,会扰乱金融市场,但不构成犯罪。我国《刑法》规定的非法经营犯罪的具体行为方式,并不包括高利放贷行为。
那么,行业监管机构有哪些规范呢?华商报记者日前试图采访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未果。但查询有关资料后了解到,2016年5月,教育部和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布置安排制定完善各项应对处置预案,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园内宣传推广信贷业务的不良网络借贷平台和个人,第一时间报请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各银监局、公安、网信、工信等部门依法处置。
校园高利贷常用套路
一些在校大学生在贷款陷阱里越陷越深,除了个人防范能力差以外,校园贷平台的“套路”也是很大的诱因。
套路A
低利息诱惑高手续费下套
曾在一家借款机构供职的小龚介绍,为了诱惑大学生借款,不少放贷者会选择起初只以几百最多几千元的额度放款,且只做短期的方式。这就造成短期利息金额较低的假象,涉世不深的学生往往会受到迷惑。殊不知,放贷者往往规定了高额的手续费和各类费用,“加上这些变相的利息,实际利息就变得非常高”。
套路B
收取砍头息借1万扣2千
西安市民王女士的女儿在学校向一家贷款平台贷了5000元,结果只拿到了3500元,几个月过去,本息已翻了3倍,现在需要归还1万多元。
“借据记载的数额大于实际借款数额,这就是所谓的砍头息,是民间放贷者常用的套路。”小龚举例说,借款学生借1万元,贷款平台只付8000元,但还款仍按1万元计算。
套路C
介绍借款人另外贷款还账
贷款后还不起了怎么办?除了采取一些非正常手段暴力催债外,一些“好心”的平台还会临时客串中介,介绍与之有关的另外一家借贷公司,让大学生拆东墙补西墙。因为利息较高,很多借款者需要贷出更多的款项才能平了以前的账,而这笔款项的利息加手续费等也会越滚越多,“窟窿会越补越大。”小龚说。
套路D
规避法律风险 留有一手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工作人员说,为了规避法律风险,放贷人往往会让借款人前往银行转账取款并拿走现金,留下银行流水作为证据。贷款时要求借贷人写借条,借条上往往不反映本金和利息。而高利贷有的在借款时已扣除利息,有的在借款时直接反映到借款本金中等,让高利借贷变成合法的借款。
金融法学博士:
追债者私力救济本身并不违法
“高利贷多是指民间借贷,我国法律目前规定得比较宽泛。”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余伟安表示,依照现行法律,民间借贷是合法的,只是超出一定的利率,法院不予保护。民间借贷虽然利息较高,但其便捷性对于缓解正规金融机构供给不足带来的社会问题有一定作用。
“放贷者采取的暴力催贷措施,并不必然由高息借贷行为引起,如果国家用立法的形式控制民间借贷,那么因资金短缺会造成另一方面的违法犯罪发生,比如靠抢劫、盗窃等违法措施筹措急需的资金。”余伟安说。
“人们俗称的‘高利贷’多是指民间借贷,是由我国当下的金融与法制环境造成的。”西北政法大学金融法学博士、讲师常鑫认为,一方面,我国现阶段金融业发展的重要特征是,整个金融行业对小微企业及个人的金融需求供给不足。在这种情况下,有资金需求的小微企业及个人不得不借助于民间借贷。这样的金融环境决定了民间金融活动存在的必然性,也为“高利贷”的发生留下了空间。
另一方面,当资金需求一方无法按期偿还借款时,资金出借人考虑到诉讼成本高、法院审判周期长等因素,往往会绕开司法途径而选择自行上门讨债。不通过诉讼渠道而采取私力救济的方式讨债的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但讨债的过程一定不得越过法律的边界。
对于在校大学生借贷现象,常鑫认为,大学生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这应当被看作成年人心智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若大学生确实遇到经济困难时,应当通过正当渠道求助于学校、社会。当然,现有正规金融体系也应适当加大向在校大学生提供金融供给,满足其正当合理的消费需求。
高利贷“入刑”之争
关于高利贷是否应当入刑,理论和司法界一直存在争议。
赞成入刑者认为,民间高利贷引发了严重社会治安问题,应当予以打击。可适用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第四款“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对放高利贷的行为定罪。每年两会都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和提案,认为应当通过修改法律或作出立法解释,将放高利贷的行为认定为犯罪行为。
反对入刑者则认为,不能将民间高利贷派生的犯罪作为高利贷纳入刑事规范的理由。在市场经济下,高利贷是私有财产的一种交易。利率也是商品,其价格也是由市场需求决定的,因此很难说多高的利率就算高利贷。在银行存款利率低,商机有限、投资风险大的情况下,放高利贷可以让社会闲散资金进入流通领域,满足了市场对资金的需求。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余伟安表示,个人和企业急需用钱又无法从银行贷到款时,民间借贷虽利息高却方便快捷,能让个人甚至一个企业暂时摆脱困境。如果借贷者拿钱用于违法行为,或者像大学生一样用于消费又没经济收入来还款,就把责任推到放贷人身上,把他们抓起来判刑,有违民法自愿交易原则。他同时表示,如果放高利贷的行为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则要另当别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西南政法大学岳彩申教授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尽管高利贷的存在有其市场,但由于交易双方地位不等、信息不对称,加之普遍存在暴力收债的现象,极易滋生犯罪,因此各国政府对高利贷都不会听之任之。目前我国唯一对高利贷有所规范的“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这部分不受保护的规定已不具有太多约束力。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规制高利贷行为,防止个人得益却把风险转嫁给社会,已成为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岳教授认为,可以考虑先从行政法规的层面对民间借贷进行必要的制约。比如,可以对借贷主体加以限制,规定有犯罪前科或黑社会背景的不适格的主体不得进入民间借贷市场。(记者 杨德合 摄影 佘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