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航6高管被控挪20亿
李泽源(左一)等被告人在法庭上受审。
原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泽源单独或伙同5位高管先后挪用该公司20.3亿元资金用于其个人控制的另一家公司偿还债务,导致深航高达7.5亿元资金未被归还。昨天,李泽源伙同原深航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会主席和财务总监5人被控挪用资金罪在市二中院受审,李泽源还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
两被告称遭刑讯逼供
由于徐海伟和谢云双自称遭到刑讯逼供要排除非法证据,法庭先行组织庭前会议,对辩方提出的非法证据进行审查,其他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和家属在庭外等候。有律师表示,将为他们的当事人做无罪辩护。
据称,此案因赵祥举报而发。由于李泽源出狱后3年之内不能担任公职,李泽源请赵祥管理事务,后两人关系闹僵,赵祥开始揭发李泽源。上午11时,庭审正式开始。据知情人士介绍,检方认为尚无证据证明侦查机关有刑讯逼供情况。
前科累累的大老板
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55岁的李泽源,曾任深航高级顾问,是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成立于1992年11月的深航原是国企,2005年5月改制转让股份,由汇润公司和亿阳集团两家民营企业以27.2亿元的价格通过竞拍击败国航等大型国企,获得深航65%的控股权,深航由此成为国内最大的民营航空公司。
由于李泽源前科累累,根据相关规定不能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但在深航内部,李泽源被员工称为“大老板”。起诉书显示,李泽源因犯销赃罪,于1979年被吉林省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1993年经再审裁定免于刑事处分;因投机倒把,于1982年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劳教审查;因犯诈骗罪,于1988年9月被广州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因犯伪造证件罪、诈骗罪、走私罪,于1994年6月被军事法院判刑15年,2003年1月被裁定假释,假释考验期至2008年8月3日。2009年11月29日,李泽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警方监视居住,以合同诈骗罪于次年6月17日被逮捕。
据公开报道,李泽源的汇润公司是他联同他人以1000万元注册资本组建的,成立不久后就以天价购得深航65%的股权,成为实际控制人。在赢得拍卖后,汇润公司甚至还未筹到第一笔30%的股权款8.16亿元。有消息人士透露,在李泽源夺得深航股权时,当时的新华人寿董事长关国亮曾通过其控制的隆鑫公司拆借8.16亿元给汇润。汇润公司能够上演“蛇吞象”,靠的是李泽源高超的人际关系运筹。据指控,李泽源到深航后,开始挪用深航资金来偿还汇润的债务。
私制公司印章4枚
据指控,2005年12月,李泽源、赵祥、徐海伟经预谋,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深航收购大成饭店项目的资金6亿元;2006年4月,3人又挪用深航投资重庆一房地产项目的资金3亿元。2006年6月至7月,李泽源、赵祥、李昆、刘文彪、谢云双经预谋,挪用深航预付租赁飞机的资金10.2亿元。上述款项被用于李泽源个人控制的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公司及刘文彪个人控制的西北租赁有限公司偿还债务。事后,汇润公司归还深航11.7亿元。
此外,2006年9月到2007年7月,李泽源还单独挪用深航收购广州空港酒店项目的资金等共计1.1亿元,用于汇润公司偿还债务。至案发,该公司还有500万元尚未归还。
检方还指控,2006年4月,李泽源指使孙继民(另案处理)非法制作世纪晶源科技有限公司、西北租赁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4枚印章。
检方认为,李泽源等6名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深航资金归个人使用,应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还应当以伪造公司印章罪追究李泽源的刑事责任。
自称只是混饭吃
昨天,记者未能进入法庭旁听审理。据知情人士透露,李泽源当庭否认指控,“我在公司就是为了混口饭吃。”李泽源说,他不是汇润公司的股东,更不是实际控制人,也不是深航的实际控制人。他没参加过任何董事会,也没有对任何款项签过字。在任职期间,自己只听从赵祥的话。“他给我发工资,年薪300万元。我平时请客送礼的发票都要找他签字。”
李泽源说,当初成立汇润公司就是为了收购深航,收购的钱都是借来的。公诉人讯问这些资金的去向,李泽源则没有正面回答。
庭审中,李泽源说话始终不紧不慢,有时还无视公诉人的问题,自顾自地说话,被法官敲槌提醒。李泽源还否认伪造印章。随后受审的赵祥也将责任推给了李泽源。赵祥说,他和李泽源有不同分工,人和财务都是李泽源管,他只负责接待等后勤事务。没有李泽源的同意,所有的事他都不能拍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