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7日电 国家发改委今天发布消息表示,由于国内汽、柴油的调整幅度低于每吨50元,此次油价将暂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这是新成品油定价机制下油价调整第五次搁浅。
发改委表示,自9月29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高位震荡,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10月17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9月29日调价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基本持平,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根据3月27日起实施的新成品油定价机制,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在9月29日的前一个调价窗口,国内油价进行了下调,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45元和23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8元和0.2元。按照“十个工作日调整一次”原则,成品油价今日迎来新的一个调价窗口。
根据新成品油定价机制,成品油价格每10个工作日都会调整一次,但当汽、柴油的涨价或降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折合到每升调价金额不足5分钱,为节约社会成本,零售价格暂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此次油价未作调整是新机制下第五次搁浅。新成品油定价机制运行至今,按照10个工作日一调的周期,油价已历经了14轮调整周期,共5次涨价4次降价5次搁浅。
其中,前四次搁浅分别在4月10日、5月23日、8月2日和8月16日。在4月10日的第一个周期,油价调整因调价金额不足50元而搁浅;在5月23日第四个周期,油价再度搁浅;在8月2日第9个周期,油价第三次搁浅;8月16日第10个周期,油价第四次搁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