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反恐警察
“我们清楚,今后的任务将很艰巨。”
2013年12月16日下午,一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系统的警官,如此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感慨。
十几个小时之前,也就是12月15日23时许,在喀什地区疏附县萨依巴格乡,他的战友们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突遭多名暴徒袭击。虽然公安民警当场击毙了暴徒14人、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但亦有2名民警殉职牺牲。
而这,已经是2013年里,警方透过新华社、天山网及新疆自治区公安厅官方网站等权威渠道,对外公开披露的至少第10起涉嫌暴力恐怖活动。这10起中,有9起发生在新疆,1起发生在北京,即10月28日的天安门“金水桥事件”。
这一年里,至少有13位民警——不包括武警、协警,牺牲在新疆反恐斗争的第一线,其中又包括至少9位喀什地区的民警。
反恐,在2013年的中国,显得格外醒目。
9月3日至13日,习近平对土库曼斯坦、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比什凯克峰会期间,多次提及反恐议题。
习近平说,当前国际和地区形势复杂多变,上海合作组织既面临难得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三股势力”、贩毒、跨国有组织犯罪严重威胁本地区安全稳定。
喀什地区与东疆
萨依巴格乡距离疏附县城约8公里,距离喀什市中心约21公里。
警方通报的信息称,自2013年8月开始,以艾山·司马义为首,逐步形成了有20名成员的暴恐团伙。
12月15日23时许,疏附县公安局的民警,前往萨依巴格乡抓捕艾山·司马义。结果,突然有多名暴徒手持砍刀朝他们袭击,暴徒们还向警方投掷爆炸装置。
“爆炸物是他们自制的,威力比较强。”有参与了事后处置的喀什当地警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
事后,警方初步认定,发生在12月15日晚的事件,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暴力恐怖袭击案件”。
恐怖分子自制的爆炸物,在2013年8月20日,还夺去了一位喀什地区特警的生命。
有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介绍,当日,获得情报的警方包围了一群正在喀什地区叶城县依力克其乡偏僻地区受训的28名恐怖分子嫌疑人,击毙了其中的15人。
恐怖分子留下了大量危险的自制爆炸物。32岁的喀什地区公安局特警支队特战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闫小飞,自告奋勇前去排爆,不幸壮烈牺牲。
2013年发生在新疆喀什地区的涉恐案件,还包括巴楚县色力布亚镇的两次劫难。
4月23日13时30分,色力布亚镇3名社区工作人员在一居民家中发现多名可疑人员和管制刀具,遂用电话向上级报告,之后被藏匿于屋内的暴徒控制。
接报后,镇派出所民警和社区干部分头前往处置,先后遭屋内外暴徒袭杀。该事件造成民警、社区工作人员15人死亡(维吾尔族10人,汉族3人,蒙古族2人),受伤2人(维吾尔族)。处置过程中击毙暴徒6人,抓获8人。
牺牲的15人中包括所长任昌举、教导员买买提明·吾布力等6位民警,以及2位协警。
8月12日,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件五名被告人一审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分别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木萨·艾散死刑;以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热合曼·吾甫尔死刑。其他参与者也处以不等的刑期。
然而,3个多月后,即11月16日17时30分许,阿布拉·艾海提等9名暴徒,持刀斧又袭击了色力布亚镇派出所,致使2名协警牺牲,2名民警受伤。9名暴徒被当场全部击毙。
上述4起发生喀什地区的案件,就造成了9位民警和4位协警的牺牲。
2013年6月26日,发生在吐鲁番地区鄯善县鲁克沁镇的案件,除了死伤者众多外,有些出乎各方意料的是,这是一起发生在新疆东部的恐怖袭击案——传统意义上,恐怖案件最多发的,是喀什、和田、阿克苏等南疆地区。
警方、法院等司法机关事后通报:6月26日早晨,艾合买提尼亚孜·斯迪克等13人先后袭击鲁克沁镇派出所、鄯善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山南中队、鲁克沁镇政府、“富民安居”工程工地等地,致使公安民警、干部、群众共24人死亡,23人受伤。
9月12日,吐鲁番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鄯善县“6·26”暴力恐怖案件中艾合买提尼亚孜·斯迪克等4名被告人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放火罪数罪并罚,判处艾合买提尼亚孜·斯迪克等为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