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算工伤?
今年年初,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了与人保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共同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由原来的115种职业病调整为132种,其中包括艾滋病。
昨天,湖北省卫生监督局、省疾病控制中心联合武汉市安监局、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卫生监督所等多家单位,在汉口火车站门前广场举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义诊。听说最新修订的“职业病目录”中包括艾滋病,不少市民觉得诧异。
市职业病防治院副院长易桂林介绍,本次修订中,职业性传染病分类中增加了2种职业病,其中包括“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指的是: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在职业活动、或执行公务中,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的血液、体液,或携带艾滋病病毒的生物样本,或废弃物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医疗器械或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感染的艾滋病。
因工被感染发病,通过鉴定后,即可享受工伤待遇。不过,目前为止,武汉市职业防治院尚未遇到需要诊断的相关病例。(记者 王春岚 通讯员 戴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