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原市长李启红
2011年10月,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一案判决结果揭晓。广州中院一审判处李启红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交易罪及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没收财产10万元。同时接受判决的,还有其丈夫林永安、弟媳林小雁、弟弟李启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谭庆中等9名被告,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判后,李启红当庭哭喊“今天是我人生最痛苦的一天” 。
李启红2009年曾高调当选“十大品牌市长”。她当时获奖的颁奖词是:“前瞻木兰,情系中山”,获奖理由是:“她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成长为杰出的品牌女性;她以其务实的作风,前瞻性的眼光,引领中山迈入珠三角‘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城市’。2009年,她在交通、金融产业集群、城建环保等各个环节,为打造中山城市品牌,持续不断地挥洒着热情。”
李启红被指控的罪名有三项: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受贿罪。关于备受关注的受贿罪,起诉书称:2006年至2010年,李启红利用担任中共中山市委副书记、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2次,共计人民币10万元、港币40万元,折合人民币不到50万元。这个数字,和传闻中的20亿的家族财富,天差地别。
浙江城乡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
2011年8月,浙江外逃“女巨贪”杨秀珠案涉案人归国投案:与浙江城乡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有着重大干系的温州市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胜华于7月21日被检察机关依法决定逮捕。
杨秀珠,原温州市长助理、温州市副市长。2003年4月,当时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的杨秀珠外逃。2004年2月,浙江省检察机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了“红色通缉令”。据温州市纪委2004年的通报,杨秀珠已被查清的涉案金额为2.532亿元。
没有政府投入的旧房改造,基本上全靠民间资金来解决,拆与不拆,给她留下了很大的利益空间。这样一个在民间话语和官方现场都极其泼辣的女人打开了局面,杨确实威风凛凛,旧城的地块不断在拆迁中,不断地在出售中。“她会爬上房顶去拆房。”面对温州那些强硬的居民,杨做得更加强硬。“她穿着汗衫,不戴胸罩,破口大骂,那些居民都被这样的领导吓坏了。”在拆迁中,杨不讳言自己的权力,她本来是县前街道上饮食店的服务员,当年欺负她的领导就曾被她大骂:“老娘现在有权力来欺负你。”
江苏财政厅前副厅长张美芳
2010年11月,中纪委收到针对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张美芳的实名举报后,就派驻调查组前往江苏省财政厅,结果第一天去张美芳办公室便在其抽屉里发现了某银行向其贿赂的110万元支票。张美芳当日即被双规。
多位接近张美芳的人士都不约而同地表示,此前,张美芳以不折不扣的“嚣张跋扈”著称。其手下的财政厅官员和工作人员对她的评价私底下也并不好,都说她“对下属苛刻,态度跋扈,经常骂人”。
2002年,张美芳被提拔为副厅长后,贪婪的本性毫不掩饰,她除了收取相关单位的贿赂外,还收取厅内下属处长的贿赂,窝边草照吃不误。据财政厅一名官员称,张美芳过一个节收取的各种购物卡价值就可达数十万元人民币。
张美芳婚姻离异已有十年,至今单身,有一个女儿。张美芳坐拥七套房产,其中三套在其女儿名下,四套在其本人名下。七套中仅山水华门的一套房产价值1000万元,是南京市公认的高档社区。知情人士称,其受贿金额可能超过5000万元。
财政厅官员还披露,张美芳青睐高档奢侈品,她去农村检查工作时,还随身背LV大包。
她的个人生活亦比较复杂。据知情人士披露,她以谈对象为由,养小白脸。
原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党总支书记、总队长陈光明
2010年5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陈光明同志提前退休,免去其重庆市公安局副厅局级侦察员职务。
据悉,陈光明从警30年,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资料员、材料室副主任、行政科科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党总支书记、总队长和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党总支书记、总队长(副厅级)。
坊间曾把她称为“重庆警界女杰”。她曾多次荣获个人二、三等功和重庆市先进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劳动模范”、“第五届全国十大女杰”、“重庆市首届十大女杰特别奖”等荣誉称号。
文强案发后,陈光明接受调查,她承认和文强是情人关系。
办案人员在清点赃款(左为潘玉梅)
2009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京市栖霞区原区长助理、迈皋桥街道原工委书记潘玉梅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潘玉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也许自知罪孽深重,她在悔过书中写道:“如果我还有生的出路,一定现身说法,贪的下场就是今字底下关着个人,将会一辈子赎罪,有的错是错不起的。”
潘玉梅与时任迈皋桥街道主任的陈宁结成同盟,两人不仅通过工贸公司买卖土地共同受贿各480万元,还为其他公司降价购买创业园区300亩土地从中共同受贿各50万元。潘玉梅除受贿792万元人民币、50万美元外,还非法获利425万元,陈宁共计受贿559万元。潘玉梅单笔索贿48万美元、120万人民币,破了南京处级贪官“纪录”。
苏州政协原副主席赵文娟
2008年10月23日新华社报道说,“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因受贿1亿多元人民币,日前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1948年出生的姜人杰,2001年开始担任苏州市副市长,直到2006年3月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起诉。主办姜案的南京市检察院透露,姜人杰受贿1亿多元,单笔受贿达8000万。
担任苏州市副市长期间,姜主要分管苏州城建、交通、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同时兼任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苏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等职。
法院判决书说,2001年至2004年间,姜人杰即利用上述职务便利,先后收受4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一家科技公司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86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
赵文娟曾表示,“只有领导重视,才能组织有方、措施得力。说白了,只要书记讲财政,我们的工作就好办了。”
“人精明、有气质。”这是早年赵文娟留给其大学同学的感觉,其中令同学印象最深的就是“走路姿势”。
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
2005年1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韩桂芝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1993年至2003年期间,韩桂芝利用担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为马德等人在职务晋升、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款物共计人民币702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在哈尔滨市颐园街1号老干部活动中心,有位退休老干部承认,最初他们对她的印象不错。“她挺会抓人心的,我们举行个活动,比如钓个鱼什么的,她都挺支持,还能安排个车、拨点活动经费。不过,出事前一年多就已经不怎么照面了。韩桂芝的嘴巴很厉害,特别能说。她知道老干部说话有分量,能为她说好话。”
韩桂芝除了干涉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致使该案久拖17年外,她落马的最重大的原因是,从接受马德贿赂80万元开始,使得黑龙江绥化地区送礼行贿、买官卖官成风。据绥化市政府部门介绍,绥化市包括下辖10个县市的处级以上干部有5 0%以上都卷了进来,其中涉及绥化市县(市)和各部门一把手50多人。
深圳罗湖原女公安局长安惠君
深圳市原罗湖区女公安局长安惠君,在2005年4月26日,因涉嫌受贿罪出庭受审后,仅仅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审理,昨天下午3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法院认定其受贿金额210余万,以受贿罪判处她有期徒刑15年。
安惠君第一次受贿始于她出任罗湖公安分局政委的第一个月。为了获得职务升迁,历任罗湖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和某派出所所长的宋明明,于1995年9月至2002年春节期间,分17次共送给安惠君人民币19万元、港币1万元。在安惠君涉及的17起受贿案中,有15起受贿案的行贿人是安惠君的下属。他们每次行贿的数额少则5000元,多则10余万,且行贿的次数多在10次以上。
而安惠君涉及的另两起受贿案行贿人均为商人。2002年下半年,罗湖公安分局准备在罗湖区莲塘兴建分局指挥中心大楼,深圳市山泽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曾宪祺为承揽该建筑工程,送给安惠君港币20万元。在安惠君的关照下,曾宪祺挂靠的深圳市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取得该工程的承建权。
2000年,罗湖公安分局向香港商人刘浩强经营的公司购进一批车辆,刘浩强送给安惠君10万元港币。
湖南省建工集团总公司原副总经理蒋艳萍狱中现身说法
号称“三湘第一女巨贪”的蒋艳萍是湖南省建工集团总公司原副总经理(副厅级),她因受贿、贪污、介绍贿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001年在湖南被一、二审判处死刑;2003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改判为死缓。同年3月7日入湖南女子监狱服刑。
1999年7月5日蒋艳萍案发时,检察机关查获她拥有财产1094.86万元,其中人民币存款、债券及现金925.42万元,美元31909.05元,港币53782元,股票账户资金77.8万元,房产价值55.08万元,贵重物品价值4.19万元,风险抵押金1万元,加上自1990年以来的最低消费支出13.05万元,财产和支出总计1107.91万元。案发后,蒋艳萍的赃款已全部追回,上交国库。
蒋艳萍长相很—般,只有文化水平,又没有别的特长,凭什么就能“出人头地”?这可以从她的“名言”中窥视端的。她说:“男人玩女人可以不讲档次,女人玩男人就不能不讲档次了。在男人当权的社会,只有懂得充分开发利用男人价值的女人,才能算是真正高明的女人。”
据办案人员透露,她主要是依靠两大绝招:一招是送钱送礼,猖狂行贿;—招是出卖肉体,拉人下水,想方设法傍住那些手握重权而贪财好色的高官。蒋艳萍长得并不十分出色,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她的肉弹大多弹无虚发,一击即中,不少腐败官员纷纷倒在了她的石榴裙下,心甘情愿地供她驱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