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部日前以“商业间谍的罪名”起诉5名中国军官,引发争议。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近期刊文《美国“监听合理”的逻辑背后》。文章称,全球网络空间不是美国私人领地,对于以反商业黑客名义下实施的网络霸权战略,必须说不。因为这对全球网络空间赖以生存的基础的威胁和挑战,远比商业黑客/间谍行为更加严重。
文章摘编如下:
5月19日,美国司法部以商业间谍的罪名,起诉5名据信是来自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中国黑客,从司法部以及联邦调查局持续公布的材料来看,这一起诉举动似乎被推迟了一年:2013年6月之前进行起诉更加恰当,因为当时美国政府、私人经营的曼迪昂特公司,让“中国网络——商业间谍威胁”获得全球高度关注。
但讽刺的是,在这一进程尚未进入真正的高潮之前却嘎然而止,因为斯诺登披露的棱镜门,迫使美国政府和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的盟友投入了一场紧急的危机公关之中,以消除人们的愤怒。公众的愤怒,来自美国前期过于成功的形象塑造和公共攻势,这些攻势让普通人认为,华盛顿在网络安全问题上,如白纸般纯洁无暇。
美国此次以商业间谍罪名起诉5名中国军队的成员,对中国来说,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所谓意料之外,是因为刚刚美国的棱镜门丑闻时隔尚不到1年,而美国却仍继续坦然地尝试攻占网络黑客问题的道德高地;所谓情理之中,源自美国政府毫不掩饰地展现在世人面前的清晰网络安全战略脉络,从2011年白宫发布《网络空间国际战略》开始,美国就明确了追逐、确立并巩固网络空间的主导地位,并着力于塑造网络空间行为准则,建立网络空间压倒性的强烈冲动和清晰步骤也都逐渐显现。
而且,在美国多次对中国的指责后,有鉴于美国曾将中国的厨师学校蓝翔技校当作是黑客学校——这种看上去很不符合美国国家安全能力水准的错误,让关注此事的中国人对此起诉举动不会觉得太意外。
回到此次起诉本身,美国起诉所能够表达的核心含义,是“假如中国不收敛这种背后有国家支持的商业黑客行为,尤其是人民解放军(PLA)专设商业间谍分支的行为,美国将采取行动”。这一意图实则与《考克斯报告》的逻辑并无二致。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美国国会曾经发布著名的《考克斯报告》,这报告已经完整表述的逻辑是:中国的经济发展源自于“系统地窃取”美国的先进技术。电脑游戏《合金装备》中有过类似的桥段,直接影射中国的核武器技术是用美人计从美国特工那里“窃取”来的。
而必须要提到的一点是,这一逻辑对世界来说,也并不鲜见。2013年的国情咨文里,奥巴马总统又再度非常严肃和正经的告诉美国国会的议员们:凡是在竞争中击败了美国公司的,都作弊了。稍早一点的2000年3月17日,名为R. James Woolsey的律师、中情局前主任撰文解释“为何我们监视盟友”,明确告诉欧洲议会:我们就是用了名为“梯队”的电子监控系统监视你们的公司了,因为你们搞商业贿赂,否则成本、技术、质量各方面全面落后的欧洲企业是不可能在商业竞争中战胜美国公司的。
这些表态构建了美国的“监听合理”逻辑,即美国政府即使在商业谈判中运用了国家情报能力,也是为了“公平竞争”。除了欧盟之外,根据纽约时报的报道,20世纪90年代的美日贸易谈判,美国同样窃听了日本谈判代表的座驾。
但真正让中国意外的,是在中国仍然留着“美好”印象的美国,居然能够如此在网络监听问题上实施双重标准如此坦然,并且在媒体和雇员的支持下,做的如此彻底,如此干脆,如此的,理直气壮。因此中国有了愤怒的反应。
那么接下来中国应该如何去做呢?从短期看,最直接的做法,似乎应该是遵循博弈中的经典策略——“对等报复”,“中国大可以牙还牙,指控美国企业的在华高管乃至华盛顿各情报机构的高级成员。”其实,中国还可以做更多:中国,如果愿意,可以游说其他国家,无论是巴西,还是德国,更不要说俄罗斯,恐怕有相当数量早就处于某种“敢怒”边缘的国家可能借此机会变成至少像美国一样“敢言”的国家,这可以给读者提供不少茶余饭后的谈资和笑料。
但这不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面对网络安全应有的做法。遗憾的是,美国不仅开启了一个这样的先例,而且还正在全力迫使其他国家学习这种不负责任,而最终乃至唯一的受害者,恰恰是美国宣称需要保护的网络安全。
更为严重的是,就在美国宣布“起诉”5名中国黑客之后的一天,名为“美国自由法案”的文本被提交到众议院进行审核前,众议院多数党领袖和奥巴马政府对文本中有关限制美国政府搜集美国公民数据的内容进行了弱化,这部分内容正是美国国内民众在棱镜项目被披露之后,反弹最激烈的部分,也是奥巴马政府誓言要大幅度改革的部分。但现在看来,美国在这一问题上的双重标准不仅表现在处理与其他国家的关系上,也表现在处理国内政治的问题上。
虽然迄今为止没有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信息技术高速发展所催生的技术——金融——安全复合体已经具备实质影响美国内外政策制定过程的能力,但是奥巴马政府的言行,正在一个接一个地刺破人们曾经拥有的美好愿望。
前美国国家政策顾问乔治•凯南在20世纪40年代论述当时苏联行为逻辑时指出,苏联对权力的逻辑敏感,对道义的逻辑不敏感;而此次事件表明,相比前苏联,美国不但对权力的逻辑敏感,且深谙如何用道义符号包装权力;参考20世纪90年代美国国内有关国家安全战略的讨论,美国在网络空间追求的,不是将网络空间当成全人类的共同财产,不是将网络空间当成全球的公共领域,而是将网络空间看做是一个大国竞争的全新领域,在这个领域中,美国谋求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优势,而是压倒性的支配或者领导地位。
这种地位,根据这次起诉中透露出来的信息,意味着美国能够根据美国国内的司法体系,对发生在网络空间的行为,对位于美国领土之外的网络空间的使用者,进行司法管辖。
或许可以这样说,一如当初地中海成了罗马帝国的内湖,美国谋求的是将开放、繁荣、安全的全球网络空间,成为美国指导和支配下的网络空间,这种指导和支配,遵循福柯所说的“规训式”的权力,套着“多边利益相关方”的马甲,以美国公司、研究机构、非政府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复杂网络关系为支撑。
建立这样一个网络霸权,在美国国内,需要有效克服民众对政府权力过度扩张的担忧,给出形式上的交代;在国际上,要有名正言顺的理由以及足够强大且清晰的敌人,渲染并反击来自中国的、“得到政府支持的商业间谍”行为,因此变得相当顺理成章,而且合情合理。
然而,全球网络空间也不是美国的私人领地,对于以反商业黑客名义下实施的网络霸权战略,必须说不。因为这对全球网络空间赖以生存的基础的威胁和挑战,远比商业黑客/间谍行为更加严重。(沈逸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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