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中核建设集团额外发放职工补贴4261万元
据中国网6月20日消息,审计署网站20日公布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2012年,中核建设集团总部及所属20家公司在工资总额之外发放职工补贴奖金等4261.16万元。
审计发现,中核建设集团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2012年,中核建设集团及所属中核二二、中核二三、中核华兴、中核中原等4家所属单位存在未及时确认收入、少计提安全生产费用等问题,合计少计收入3.73亿元、少计成本3.40 亿元,导致少计利润0.33亿元。
2012年,中核建设集团及所属中核二二、中核投资等2家所属单位存在资产未及时入账、合并会计报表编制不规范等问题,合计少计资产3.40亿元、少计负债2.20亿元。
2012年至2013年6月,中核中原部分项目未纳入公司法定账簿核算,涉及金额1.15亿元。
2012年,中核建设集团总部及所属20家公司在工资总额之外发放职工补贴奖金等4261.16 万元。
2011年至2012年,中核华兴江苏分公司通过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资金175.3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中介费和招待支出。
2008年3月至2013年5月,所属中核华兴红沿河项目部违规以现金等形式支付劳务款和工程款5628.33万元。
审计发现,中核建设集团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企业重大经济决策中存在的问题:
2009年至2012年,所属中核二二在执行“走出去”战略中,有两个境外项目存在未经集体研究决策、未评估海外分公司损益、债权债务情况下支付海外分公司承包人补偿费用等管理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5131.18万元。
2008年至2013年,所属中核二二、中核二三和中核中原等3 家公司在项目建设、重大物资采购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未经批准变更招标方式、招标不规范等问题,涉及金额8.36亿元。
2010年至2012年,所属中核投资未经集团批准对外投资、出借资金共8.56亿元;两项非主业投资未按规定报国资委审核,涉及金额3000万元。
审计发现,中核建设集团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中核建设集团在筹资管理、无形资产管理等方面,部分制度规定关键要素和必要控制环节不够健全完善;所属中核二三采购管理制度不完善,采购管理中存在供应商评审不严格、合同管理不规范等现象。
2012年,所属中核华兴、中核二二、中核二三、中核华泰市政路桥工程公司等4家公司的37个民用工程项目存在以包代管现象,涉及合同金额26.13亿元。
2012年,所属中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到19套抵债房屋后,未经评估即以此抵销债权3310万元。
中核建设集团在信息化建设和运行方面存在信息系统孤立分散、软件资产管理不规范及部分系统不完善等问题。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中核建设集团具体整改情况由其向社会公告。审计发现的相关人员涉嫌经济违法违纪线索,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