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江西原省委书记苏荣落马,备受关注的江西民营企业家桂松涉嫌经济犯罪案,正出现转机。
6月24日上午,桂松涉嫌经济犯罪案二审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在质证陈述中,桂松也直指刚刚落马的江西原省委书记苏荣,称其批示授意省纪委牵头公检法各部门制造本案。桂松及其代理律师在庭上多次要求申请专案组负责人出庭作证,并提出启动非法证据排除。
另据桂松团队称,桂松此前获悉,人称“于姐”的苏荣妻子收受一福建籍开发商逾千万元贿赂,帮助其以成本价受让该宗地块,在未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开发房地产项目,获利数十亿元。
“于姐”收受“8位数”的贿赂
桂松,鸿源LCOS(Liquid Crystal on Silicon,液晶覆硅技术)项目带头人。2001年,桂松LCOS项目团队落户南昌,成立江西鸿源数显科技公司。
按照桂松团队的说法,鸿源LCOS项目历经十年举步维艰,由于政府配套扶持不到位,资金捉襟见肘,鸿源逐渐萌生退意。
桂松团队回忆当时的境况:一边是120亩的研发生活配套项目用地,在政府“有形之手”助推下,福建籍神秘开发商介入承包,开发预售高档商业楼盘,最终迫使鸿源将土地按成本价拱手相让;一边是地方政府代建的300亩生产中心项目,相关人员涉嫌渎职贪腐造成项目烂尾,为求掩盖,以索要工程款的名义反将鸿源告上法庭。
2010年1月,桂松连续数日电话催促时任南昌市委主要领导,请其同意将鸿源LCOS项目部分转移至外省,并就项目遗留问题确定方案。
1月6日,一封请求项目转移的情况反映信,送到了当时主管纪检和科技工作的一位省委领导手上。
据知情人士透露,此后不久,时任南昌市委主要领导在与桂松通话时一反常态,质问其写信“告状”一事,并称早就说过研发生活配套项目转让是省委某领导的决定,“上面要整你,你自己到省里去摆平吧。”
为了令桂松信服,该主要领导在电话中进一步透露,通过时任南昌市政府一位副秘书长夫人“牵线”,“于姐”在香港收受了该开发商高达“8位数”的贿赂。
江西官场上,“于姐”之名流传颇广,记者通过权威渠道证实,“于姐”全名于丽芳,1954年8月出生,并非坊间流传的“70后”。苏荣夫妇二人均为吉林人。
此外,6月24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上述福建籍商人已于今年6月10日前往美国,至今未归。
桂松:苏荣授意删改审讯光盘
与上述南昌市委主要领导最后一次通话不到两个月,2010年3月5日,桂松在深圳被抓。2011年10月25日,南昌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对桂松案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2001年10月至2008年1月间,桂松曾三次行贿南昌市经济开发区原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汤成奇,金额分别为30万元港币、50万元人民币、3万元港币,涉嫌单位行贿罪。此外,桂松还被控涉嫌抽逃出资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逃税罪。
南昌经开区法院一审判决,桂松犯单位行贿罪和抽逃出资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汤成奇则因受贿等罪名,一审被赣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死缓。
据了解,在庭审中,汤成奇曾否认桂松向其行贿,称相关供述是在纪检调查期间被迫无奈写下的。但该笔受贿情节,在其一审判决书中仍然得到认定。
一审、二审期间,桂松亦当庭翻供,多次称遭到刑讯逼供。他还指出,一审法庭播放的讯问录像系拼接剪辑而成。他被要求反复修改“行贿”金额,以便跟汤交代的“受贿”额一致。
24日,在二审庭前会议上播放的两张讯问录像光盘,成为庭审焦点。
辩方律师称,两张光盘不同于一审播放的光盘,质疑一审中作为定罪证据的讯问录像,系经过检方拼接剪辑。这两张光盘录像中出现了明显的疲劳审讯和诱供画面,办案人员还多次表示,此案直接由省纪委专案组督办。“桂松既非党员、又非国家工作人员,省纪委对这样一个民营企业家设立专案审查,并不寻常。”
在质证陈述环节,桂松将矛头直指苏荣,称根据苏荣的大段批示,省纪委牵头成立专案组,划拨数百万财政资金,对其和鸿源展开全面的跨境调查。
据接近本案的公检法人士提供的信息,桂松还指出,省纪委个别人员牵头,省市区三级公检法9部门参与会签,根据苏荣授意、相关领导拍板确定,删改、变造两盘审讯光盘,作为定罪证据。
24日,辩方律师杨金柱在庭上称,本案单位行贿的指控,不仅是侦查人员对桂松的“构陷”,同时也是对汤成奇的“构陷”。
桂松也对办案方式提出质疑,“将我和鸿源塞进汤成奇的反腐专案,又拿汤的一审判决作为给我和鸿源定罪的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