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大案要案1610件,占立案总数31.2%,查办一把手违纪案件205件……今年1至5月,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答卷”。
今年以来,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不断强化办案职能,加大惩治力度,保持了惩腐肃贪的强大震慑。
数据显决心
“日前,山东省纪委对凯远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裁陈瑞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烟台市原副市长(现市政府特邀咨询)王国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齐鲁工业大学党委书记徐同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
打开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一条条案件信息赫然在目。
今年以来,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调思路、强措施、抓办案,努力遏制腐败“增量”、减少腐败“存量”。1至5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初核案件线索4855件,立案5166件,结案4721件,处分4721人,移送司法机关235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3.1亿元。
数字说明问题,方向体现决心——
针对少数基层查办案件力度不大,因担心查办案件损害形象、影响发展、丢失选票而缩手缩脚的情况,山东省纪委、监察厅将自办案件作为衡量办案实绩、办案水平的重要标尺,每月通报全省查办案件情况,督促各级扎实推进自办案件工作。1至5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4.8%。
为强化震慑效应,山东把查办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摆在核心位置,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省纪委常委会经常听取相关调查汇报,组织协调重要案件查办,及时解决查办案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1至5月,全省查办涉及厅级干部案件17件、县处级干部案件196件。
在打“老虎”的同时,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勤拍“苍蝇”,着力查办侵害群众利益案件。1至5月,共查处教育部门案件183件,卫生部门案件157件,土地管理、工程建设、房地产、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案件661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案件162件。
改革添动力
今年以来,山东省纪委着眼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在规范案件线索管理和创新办案模式等方面展开积极探索。
在规范案件线索管理方面,省纪委制定统一管理制度,规范省管干部线索办理程序和方式,修订反映省管干部问题线索的排查处置办法,明确由省纪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分管常委等对线索进行统一排查,分类处置。
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早抓小”,运用诫勉谈话、信访监督等方式,早打招呼、早提醒,及时“扯扯袖子”,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反映干部问题经核查失实的,及时予以澄清;对经核实存在一般性问题的干部,及时开展谈话教育提醒;今年1至4月,全省共对510人开展谈话;对需由本人作出说明的,发函要求作出说明,目前已函询224人。
记者了解到,目前省市两级正在抓紧组织调研“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课题,将就职能定位、作用发挥和工作机制等问题,于7月形成初步成果。今年年底前,省纪委将联合公、检、法等部门修订完善《关于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办法》。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领导为主”要求,省纪委已制定《关于反映省管干部问题线索排查办理办法》、《关于派出派驻机构报送反映领导干部信访举报件的办法》等制度,并将在2个市和2个省直单位就“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上级纪委报告”等进行试点。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要求,继续深化 三转 ,并从实际出发指导市、县纪委 三转 工作,牢牢树立主业理念,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通过深化 三转 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山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法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