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中央纪委日前对5起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发出通报。
通报强调,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审核把关,坚决防范和杜绝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违纪情况沟通工作机制,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对八项规定出台以后仍然顶风违纪、巧立名目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不仅要追究参与者的责任,而且要从严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案例通报
以参观学习为名赴港澳旅游
甘肃省张掖市教育局
以参观学习为名组织赴香港、澳门旅游,花费公款9.8万元,该局局长郑生新、局校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王维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局长兰英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人员退缴有关费用。
考察辽宁丹东后用公款游朝鲜
浙江省检验检疫局
动植物检疫监管处副处长钱荣田、嘉兴市检验检疫局副局长王汉方在辽宁丹东口岸考察时,擅自在当地办理出国手续,赴朝鲜旅游,花费公款75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有关费用。
出国培训绕道夏威夷公款游
湖北省江汉大学商学院
借出国培训之机绕道赴美国夏威夷旅游,花费公款8.3万元,该院院长梁东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被免去商学院院长职务,相关人员退缴有关费用。
出国培训考察花153万游3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借出国培训考察之机,先后4次组织赴新加坡、澳大利亚、德国旅游,花费公款153.5万元,该校校长、党总支副书记郑翠琼和党总支书记、副校长谭汉怀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赴泰国等地旅游花公款8万元
大唐泰信保险经纪公司
组织赴泰国等地旅游,花费公款8.1万元等。该公司总经理王纪安、大唐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预算评价处处长谢十庆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其他参加人员受到相应党纪政纪处分,相关人员退缴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