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原因:
网络交友更易惹祸上身
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为何频发?经办法官表示,家长以及未成年人自身都有责任,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父母监护缺位。所有未成年人都是在学校学习时间以外被侵犯,其中以放学时段或假期受侵犯的比例最高,大部分遇袭的未成年人均系因独自归家或流连在街上玩耍而成为被害目标。
二是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太弱。一方面是对于陌生人的“馈赠”没有保持警觉,一些小恩小惠就能使被害人受哄骗。另一方面是对陌生人“请求帮助”没有保持警惕,使部分凶徒得以利用未成年人的同情心,将其骗至无人地方作案。此外,个别未成年人对于被侵犯的事实没有意识,有的被害人先后甚至被同一人侵犯,仍懵懵懂懂不知反抗。也有部分未成年人案发后没有及时向父母倾诉求助,导致侵犯者可以多次得手。
三是未成年人通过网络交友更易“惹祸”上身。这主要体现在15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身上,该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热衷上网、玩手机,经常通过网络或各种交友软件结识朋友,甚至与对方发展为恋爱关系。到了假期,更是未成年人与网友见面的好时机,结果却悲剧收场,而施暴者往往是这些网上聊得热火朝天但素未谋面的“网友”或“恋人”。
数字惊心
(据天河区法院方面统计)
八成被害人为在校学生
被害人年龄则从3岁至18岁不等,80%为在校学生,除1名为男生外,其余被害人均系女生。
被告大多为外地人
年龄集中在20~45岁。36名被告人中仅8人为广州本地人,其余28人均为外地人,被告人年龄从15岁至55岁不等,主要集中在20~45岁年龄层,未成年被告人有8人。
被告人大多是陌生人
性侵未成年人案中被告人与被害人有亲属或朋友关系的占三分之一,相比较而言,被告人是陌生人的比例更高。
作案手法多为哄骗或威胁
被告人作案的手法也较为传统,对于年龄较小(3~9岁)的未成年人,多是以交朋友、给小钱、请吃东西等为名哄骗,在取得信任后再施以恶行,而对于年龄较大(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被告人更多是采取威胁、强迫或突然袭击等手段进行侵犯。
法官提醒
广大家长必须密切关注家中未成年人的动向,尤其是放假期间,尽量避免未成年人单独外出活动,也要多观察孩子的身体和心理变化,及时发现征兆。家长还应多引导孩子谨慎交友,对于网络上或社交软件上结识的人应多留心眼、保持警惕,勿单独赴约见面。同时,家长和学校也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和性教育,使未成年人能明确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并学会自救和求救,避免悲剧发生。记者章程通讯员黄思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