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克的左腿上有一条15厘米长的疤痕,这是他被拐之后,在东莞参加一次“帮派斗争”时被对方砍伤的。
记者:后来你也成了“小老板”?
哈里克:回到东莞后,我跟艾哈买提说不想偷东西了。其实我们长大后,他就不太让我们偷了,因为容易被发现,成功率低。我就成了小老板,另一个买买提。
记者:小老板的工作内容就是监督和培训新来的小孩儿?
哈里克:除了那些,还要打架,要抢地盘儿,最乱的时候一两百人一起打架,因为当时广东这样的团体太多了,每个老板手下有百十人很正常。
记者:从7岁到15岁,你最开心的事儿是什么?
哈里克:10岁或是11岁的时候,艾哈买提给我过过一次生日,很多人,买了蛋糕、吹蜡烛,用维语唱了生日歌,还送了手表给我当生日礼物。那次很开心。
还有14岁时,我偷了一个姑娘的手机,她打电话跟我哭,说手机对她很重要,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后来把手机还给了她,在还她之前我存下她的号码。她很漂亮,后来我们成了男女朋友,她对我很好,那是我的初恋。
“你们是受害者,带你们回家”
记者:2011年你们被抓,当时想过会发生什么吗?
哈里克:以为会和以前一样,呆不了多久就会被放出去,但后来发现不一样,当时是新疆警方和全国多地警方合作,决心要解决新疆流浪儿问题。
我记得后来有新疆的警察说,“这次你们不是犯罪嫌疑人,你们是受害者,我们会带你们回家。”
记者:听到这些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哈里克:不相信,其实一直到我见到父母前我都不相信,或者即使回到新疆,如果没有找到爸爸妈妈,我肯定又会走上老路。
记者:回到新疆很快就见到了父母?
哈里克:2011年8月5日我和很多同伴被送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读学校学习,23天后公安局的一位叔叔要带我见两个人,当时他没告诉我是见我的父母,相见时,看着面前哭泣的人,我开始还没反应过来。觉得一切太不可思议了。
记者:工读学校的生活是怎样的?
哈里克:当时负责我的警察叔叔告诉我,安排我们到工读学校读书不是惩罚,而是一个过渡,我认同。我没上过学,起初还挺新鲜的,但时间长了确实有点受不了。
记者:太枯燥?
哈里克:枯燥是一方面,每天按时起床、做操、补习文化课,我们好多人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开始时非常难。可能对我来说,最不适应的是规律,因为之前我所有的生活都是没有规律的状态,没人管,没什么要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