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作雄的家庭合影。
陈作雄的“申冤书”中写道,当天他送老伴和孙女去汽车站后,在回家路上,他骑着借来的摩托车在东门口桥头停下,车被县运管所人员强行抢走。他无力赔还摩托车,不想在世为人,“我死后请我的亲人和有关部门为我申冤。”
陈作雄被扣摩托车的地点为县城闹市区,附近聚集着很多卖菜商贩,多人目睹当时的情况。据目击者说,陈作雄当时骑着摩托车在东门口桥头停留,一名男子过去问他可否载他去福镇,陈起初没有同意,在该名男子央求下陈作雄才同意,并发动摩托车。
随后,该男子将其车钥匙拔下,并用手机打电话,随即来了一辆黑色轿车,下来三名便装男子,双方发生争执。其后,又来了一辆面包车,下来四五名身着制服的执法者。
陈作雄的妹夫方国清当时正在旁边卖肉,他说,黑色轿车之前就停在事发地点20多米远的地方。
多名目击者称,执法人员到场后,陈作雄不停辩解自己没有载客,并下跪磕头。而一位执法人员说:“只要你开摩托车,我就要整死你,还要关起你。”随后他们将摩托车开走。
陈作雄死后,有16名目击者在一份事发情况说明上签了字。当时在现场的商贩们也说,事发地十字路口正好有摄像头,是不是“钓鱼执法”,调出视频一看便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