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消息,国家卫计委日前印发《关于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的通知》,通知要求,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妇幼健康核心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示范工程主要包括10方面内容:
一是强化落实政府职责。将妇幼健康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妇幼健康核心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二是坚持正确发展方向。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医疗保健服务与健康管理。
三是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妇幼计生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全面实施机构标准化建设,保障基本业务用房,配置基本医疗设备,落实人员编制与经费,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四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规范、技术标准、操作流程等,健全监督、评价制度。各相关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产科、产房、新生儿科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其他提供妇幼健康服务的医疗机构认真落实妇幼保健工作的相关要求,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把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执法纳入综合监督执法,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
六是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基层业务指导、培训与评价。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以群众需要为目标,改善服务设施,改进服务流程,广泛开展便民惠民服务。
七是切实保证服务质量。建设辖区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健全急救转诊网络,确保绿色通道通畅。合理控制剖宫产率,积极倡导母乳喂养。
八是全面实现任务目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规范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目标。
九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风建设,提升医德医风水平。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十是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弘扬良好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树立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展现广大妇幼健康工作者精神面貌,塑造好形象,传递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