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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一局长高速跳车调查:接神秘电话后吐血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刘志浩 | 责任编辑:莫非 2014-08-04 17:30:14 -- 字号:TT

河北邯郸一局长高速跳车事件调查:接神秘电话后吐血

崔元林在邯郸魏县疃上村老家的宅子已年久失修。

    即使没有高速路上的致命一跃,55岁的邯郸市邯山区原工信局局长崔元林的命运,或许也不会有太大转折,因为所涉嫌的巨额贿赂,可能同样让他“难得善终”,但那蹊跷的一跳,却打开了另一扇窗,随着披露情况的增加,隐藏在暗室中的疑云越来越多。一个小小的工信局长,竟涉至少千万元,更有传言称其贪亿元。“小官巨腐”现象背后,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

    离奇死亡

    7月12日,“邯郸一局长在高速路上跳车自杀”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据报道称,6月30日,一男子从行至青银高速陕西靖王段的一辆出租车上冲下,“主动”跑向三辆车“寻撞”未遂后,越过护栏,迎上一辆半挂车,被撞死亡。

    后经证实,该男子就是邯郸市邯山区原工信局局长崔元林,事发前12天,因为涉嫌受贿被当地检察机关立案调查,随后被网上追逃。

    当地警方从崔元林随身的物品中,发现了47张银行卡、13个U盾、4台笔记本电脑、两万元现金及3张不同的身份证。

    涉嫌贪1.4亿元、离奇的死亡方式以及随身携带的物品,很快就引发了人们的关注。

    据媒体报道。崔元林“高速跳车”死亡后,家属曾一度质疑,导致他走上不归路另有原因。

    齐鲁晚报记者从当地一位知情人士处获悉,离开邯郸时,崔元林曾开一辆帕萨特轿车,但出事后轿车不知所踪。事发前,他曾回来与其在当地酒厂工作的“情人”会面,而后出走。

    涉事的陕西出租车司机称,事发当天,他拉到了这位“奇怪”的客人,起初说去邯郸,“后来又改了主意,说是去陕西。”

    据司机介绍,跳车前,崔元林接到一个电话,随后突然大量吐血,而后猛击车窗,下车后“主动”撞车并导致死亡。

    知情人说,家里人一开始接到告知崔元林死亡的电话时,以为是骗钱的,“这些年他做的事情,从来没跟家人提过。”知情人告诉齐鲁晚报记者,包括他离婚后结识了一个漂亮女人。

    齐鲁晚报记者得到的信息是,崔元林出事后,和崔元林离婚数年的妻子带着女儿从国外回来为他料理后事。

    此外,崔元林带的四台电脑为炒股所用,“华东某知名211大学的一位教授是他的老师。”知情人介绍,崔元林曾学过经济金融类专业,对股票精通,“是一个幕后操盘手”。而崔元林携带的几张身份证或为其家人的真实证件,“应该跟他炒股有关。”

    但不管曾拥有过多少合法或非法的财物,崔元林已没命再花。一位去过现场的人士告诉齐鲁晚报记者,崔元林死时脚上的帆布鞋已经穿了三年,平时为人也比较低调。知情人推测,当时接完“神秘”电话后,崔元林可能意识到自己“活不成了”,但又不想这么不明不白地死去,于是做出惊人之举。

    “要不是那么反常,会引起全国轰动吗?”知情人说,果如其愿,事发后舆论一片猜疑之声。其家人更是坚持认为崔元林是“被人逼死”的。

    弄那么多钱想干啥

    崔元林之死所引发的种种猜测,在当地持续发酵,但崔元林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当地却没有几个能说上来。

    齐鲁晚报记者查询发现,涉及邯山区工信局的报道寥寥无几,多涉及企业服务、安全检查等,有的只是一两句话的情况介绍。

    在邯郸政府网公开的信息中,除了崔元林个人情况介绍及被评为“优秀领导干部”,“廉政标兵”外,唯一的一条活动信息是在2007年12月,时任工业促进局(即工信局前身)局长的崔元林,带领第二色织厂、经编厂党政领导干部,设立6处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发放传单并接受咨询,将该区纪念全国第一个中小企业节的活动“推向高潮”。

    “区级工信局的地位和性质,决定了他平时不可能跟媒体有太多接触。”一位当地媒体人士告诉齐鲁晚报记者,几年前他因为工作关系采访过崔元林,当时崔元林给他的直观印象是,“就是一个一般的领导干部,言谈举止没什么特别之处。”

    资料显示,崔元林1982年毕业于河北农业大学唐山分校,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此后,他分别在邯郸市郊区农业局和邯山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工作,评定为中级技术职称(农艺师)。在崔元林的简历中还专门写了一句:“时为邯山区唯一大学本科学历”。

    “当年是风光,可是出去之后就很少回来了。”7月24日,邯郸魏县疃上村一位上年纪的村民表示,参加工作后,崔元林就一直住在邯郸,很少回老家,所以村里人对他的情况知之甚少,齐鲁晚报记者询问的几位年轻村民甚至连“崔元林是谁”都不知道,“倒是知道一个局长跳车自杀,没想到是我们村的。”

    据介绍,崔家弟兄四个,排行老三的崔元林是家里“最有出息的”,但即便如此,他与家人的关系似乎并不怎么和睦。

    “他倒是有钱,可给你花吗?”7月24日下午,在疃上村崔元林哥哥家,他的嫂子指着临街一道有些倾斜的院墙说,他们住的房子已经盖了十几年,由于家里条件有限,始终无力翻修,快倒的院墙只能用几根木头先撑着。

    “对弟弟也不大方。”一位村民说,去年崔元林弟弟曾向他借10万块,但崔元林没借,“他弟弟只能向别人开口。”

    “活着的时候,有没有钱、有多少钱,跟我们没一点关系。”崔元林的嫂子反复用一种愤愤的语气说,“他死了,火化了,把骨灰拿回来。”

    “有钱赚,没命花”,这是当地一些人对崔元林的最终评价。

    7月23日晚,一位当地知情人士在给齐鲁晚报记者展示了崔元林最后出事的出租车上的大量血迹、一双旧鞋和方便面、小面包照片后,幽幽地说了一句,“真是搞不懂他弄那么多钱想干啥!”

    可能是第二个张海忠

    当地盛传,崔元林可能早就知道自己会出事。

    一位当地知情人士告诉齐鲁晚报记者,三年前,邯山区原区长张海忠出事后,崔元林曾不止一次对家人称,自己可能是第二个张海忠。这句话究竟什么意思,抑或是他察觉到什么,现在已很难知晓。

    2011年7月10日,时任邯山区区长的张海忠在办公室突然死亡,后经当地警方确认,张海忠长期抑郁,系自杀身亡,但当地民间认为,张海忠之死跟拆迁及房产开发有关。

    当时,河北各地展开了一场以“三年大变样”为口号的城镇化运动,作为省内“较大城市”的邯郸,在这项工作中一直名列前茅,邯山区则是整个邯郸的榜样,当地遂有“三年大变样,河北看邯郸,邯郸看邯山”之说。对当时火热的拆迁场景,一位当地商人用“铺天盖地”形容。

    能在这座老工业城市的核心老城区,将难啃的拆迁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张海忠的能力曾得到上上下下的认可,就在众人以为他即将高升一步时,张海忠却突然离世。

    “当时很多人接受不了,即便到了现在,民间还是有不少人认为他的死另有原因。”谈及此事,前述知情人表示。在他看来,很多人之所以将张、崔之死相联系,除了他们的死亡经过“让人感觉奇怪”外,更多跟二人出身及经历有关。

    齐鲁晚报记者辗转获取的资料显示,张、崔二人老家均是邯郸魏县,张海忠的老家魏县西南温村距离崔元林老家疃上村,只有约5公里。

    二人工作也有交集。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几年中,二人曾同时任职邯郸市马头镇,当时张海忠为镇党委书记,崔元林为副书记。1998年之后,张海忠调到邯山区,先后任副区长,区长,崔元林则于2002年到邯山区民政局任职,约两年后调任邯山区工业促进局任一把手,一直到53岁退休。

    “这么多重合的信息,不由得使人们对他们的关系产生联想。”前述知情人称,不过他认为将二人简单类比并不合适,因为民间对张海忠的认可度很高,而崔元林则涉嫌受贿,“应该不是个好官”。

    与土地扯上关系

    无论如何,两人的死亡都绕不开的,那就是土地。

    作为一个主要分管辖区内企业的工信局原局长,崔元林又如何跟土地扯上关系呢?

    “这和他分管的企业有关。”据对工信局工作有所了解的一位当地知情人士透露,邯山区工信局前身之一是中小企业局,曾接收过不少市属企业,“那些老企业一破产,不就有地了吗?”

    齐鲁晚报记者获取的文件资料显示,2004年,就有17家市属企业被下放到邯山区工业促进局,这些企业的共同特点是:经营不善,绝大多数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

    上述资料显示,邯山区工业促进局根据企业情况,进行分类管理,促使其中一些企业“尽快进入股份制改造或者破产程序”,“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进程,全力盘活人才、土地资源”。

    值得一提的是,在“三年大变样”的大背景下,2009年,邯郸市针对位于主城区的一些工业企业,还曾出台过“退城进郊”的文件,目的就是“确保实现主城区工业企业全部搬迁”。在此之前,邯山区工业促进局2008年工作展望中,还曾提出要从直属企业中谋划6家退城进郊企业。

    从目前齐鲁晚报记者掌握的资料来看,至少到2011年,这项工作便已经有了“成果”:在2012年邯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时任邯山区发改局局长王国庆在总结上一年度工作时宣布,“经编厂、第二色织厂、第九塑料厂依法破产。”而这些企业原本都为邯山区工信局所属。

    从现有材料看,原本掌管企业的工信局,在处理这些企业遗留问题时,逐渐掌握了部分土地的情况。

    彼时,正是中国房地产鼎盛时期,土地成为开发商竞相追逐的“香饽饽”,在“三年大变样”的刺激下,邯郸市更是掀起了拆迁改造热潮。

    潜规则

    值得一提的是,崔元林涉嫌的一项受贿行为,正发生在2011年。

    公开报道显示,2011年,为征得一块土地,开发商向时任邯山区工信局局长的崔元林行贿1000万元,后又缴1.3亿元土地出让金,崔元林出事,或与出让金有关。

    “这在业内几乎就是一个潜规则。”中部省份一名县级政府工作人员对齐鲁晚报记者分析,开发商特别是外地开发商的土地出让金可以让他人代缴,而这之中其实存在着巨大的灰色利益空间。

    目前成熟地块的出让,按现在的机制,是由国土部门报政府主管领导,商议地价后进行招拍挂,这样形成的价格,即为“标底价”。

    “开发商一般把钱给某个人(多为熟悉情况的领导)经办运作,并许以好处,由此人与国土部门打交道,并以开发商的名义参加招拍挂。”前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分析,这样一来,拿下地的把握无形中就大了很多。尤其是经办人熟悉该地块的情况下,把握就会更大。

    “所以在土地拍卖现场,你所看到的参拍企业,只有一家是真正拿地的,其他基本都是陪标。”这位工作人员说。

    类似潜规则此前早有报道。华夏时报2009年的一篇报道中,援引一地产人士的话分析认为,政府需要招商引资,即使定向招拍挂,也是情有可原,而开发商需要利益最大化,双方一拍即合,“这是法律真空地带”。

    具体到崔元林而言,齐鲁晚报记者从当地知情人士处获悉的情况是,他之前应该曾帮该开发商成功拿地,但开发商并未给他许诺的好处。于是,当开发商再次给钱让他拿地时,“他理所当然就认为自己应得到好处”,最终导致闹崩。

    当地检察院在事发后的一篇通稿中称,目前“尚无证据表明嫌疑人涉案金额1.4亿多元”。7月25日上午,齐鲁晚报记者再次就此案联系邯山区检察院时,一位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表示,“案件仍在侦查。”(记者 刘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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