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8日在其官方网站通报查处177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这些案件是9月1日至7日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以下是通报全文:
北京市
北京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北京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主任刘钰发放节礼问题。该交易中心先后购买冷冻食品、购物卡发放给工作人员。北京市粮食局直属机关党委给予刘钰党内警告处分。
2.怀柔区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党组副书记、主任吕晓国发放补贴问题。怀柔区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以加班补贴的名义向干部职工共计发放27300元。怀柔区纪委决定给予吕晓国党内警告处分。
3.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公益西桥站派出所所长赵军接受补助问题。新发地长途客运站与公益西桥站派出所所长赵军商定,每月给予公益西桥站派出所全所民警伙食补助费。公益西桥站派出所所长赵军将该费用于该所绩效考评发放奖金、家访慰问、日常购买物品等方面使用。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决定,给予赵军行政记过处分。
4.北京市红十字会血液中心成分科副科长王占一接受宴请等问题。王占一在参加某公司邀请的培训活动中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并收受了赠送的礼品,北京市红十字会血液中心纪委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王占一警告处分并调离现岗位。(北京市纪委)
天津市
天津市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滨海新区汉沽婚姻收养登记处主任王海滨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免职处理。
2.和平区图书馆公款购买购物卡发放并送礼,给予馆长李金玲党内警告处分。
3.河西区商贸旅游局公款吃喝,给予局长支学昆行政警告处分,副局长张国平行政警告处分。
4.红桥区煤建公司党委书记杨杰公款吃喝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津南区咸水沽镇韩城桥村党总支书记袁富海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南开区天津大学附属中学滥发实物,给予校党支部副书记、校长肖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支部副书记闫世明党内警告处分。
7.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李晓宏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天津市纪委)
河北省
河北省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邯郸市成安县商城镇司法所所长霍亚光,违规报销差旅费,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定州市公安局技术科副主任张伟江,公车私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邢台市内丘县侯家庄乡小西村党支部书记李爱生,用上级拨付帮扶资金支付村招待费及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唐山市古冶区卑家店镇政府税管站站长王和连,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承德市平泉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陈新,违规发放福利,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6.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林业行政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张建国,违规行政执法,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
山西省
山西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临汾市洪洞县兴唐寺乡党委书记李静丽、乡纪委书记刘斌等人在值班加班期间,外出吃饭,酗酒滋事,给予撤销职务、行政降级处分。
2.晋城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刘云雷违规使用公务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运城市盐湖区东郭初中校长白红栓违规发放节礼福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
4.运城市盐湖区龙居中心校校长景彦平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原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招明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管理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山西省纪委)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乌海市交警支队国道大队原三中队队长彭斌,2012年9月担任三中队队长以来,将收取的企业赞助费,以及未开罚单的罚款存入个人账户,设立“小金库”,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给予彭斌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中队长职务。
2.乌海市海南区房管局职工姚伟,经常无故旷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2014年4月28日,海南区纪委监察局在开展工作纪律专项检查中,发现其旷工,给予姚伟行政记过处分。
3.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镇小康社区原主任闫文华、原副主任越春琴,2012年9月,公乌素镇民政办向小康社区拨付居民雨季救灾款28400元,尚有13400元救灾款无故推迟一年多未发,且存入个人账户,并找人代签入账,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给予闫文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越春琴党内警告处分。
4.乌海市乌达区滨海街道办事处光明社区原书记温玉琴在社区低保日常监管工作中疏于管理,社区低保户张某去世长达三年多,其子一直冒领低保金。温玉琴作为社区书记,三年未入户核查,导致长期冒领低保金,工作严重失职,给予温玉琴党内警告处分。
5.巴彦淖尔市民政局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所长白金仓,违规使用公款为单位每位职工购买名贵西装和发放补贴,给予白金仓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6.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二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焦东,执法中未按规定着装,给予焦东行政警告处分。
7.巴彦淖尔市磴口县隆盛合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陈大勇,违规为儿子操办“圆生宴”,给予陈大勇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礼金处理。
8.巴彦淖尔市磴口县隆盛合镇党委委员贾国慧,违规为儿子操办升学宴,给予贾国慧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礼金处理。
9.巴彦淖尔市磴口县隆盛合镇党政办主任李成亮,违规为女儿操办“百岁宴”,给予李成亮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礼金处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辽宁省
辽宁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营口市大石桥市建一镇建一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宋玉喜,违规操办升学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朝阳市龙城区边杖子镇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刘宏义,违规操办升学宴,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辽宁省纪委)
吉林省
吉林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双辽市新立乡大金山林场党支部书记、场长周国海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双辽市纪委给予周国海党内警告处分。
2.柳河县孤山子镇大甸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俊清,以庆祝“七一”的名义组织本村部分党员公款吃喝,柳河县纪委给予张俊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梅河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红梅镇交警中队副中队长刘晓龙、民警杨子全,在执勤过程中违规收取好处费,对超载车辆未进行处罚予以放行,梅河口市纪委给予刘晓龙、杨子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公主岭市双城堡镇城管大队大队长杜为民公车私用,公主岭市纪委给予杜为民党内警告处分。(吉林省纪委)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抚远县抚远镇党委书记周鹏程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依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县供水公司经理李刚违规举办升学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
3.鸡东县商务和粮食局主任科员闫明君(兼鸡东县新二粮库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望奎县金家胡同社区主任郭春雁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黑龙江省纪委)
上海市
上海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虹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4.08万元专项工作经费用于购买食品券,在单位内部发放,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该中心主任兼党支部书记龚向真负有主要责任。虹口区纪委决定给予龚向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上海市纪委)
江苏省
江苏省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总经理顾永恒公款出国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省交通厅质监局副调研员奚晓东、技术管理科科长谢利宝、综合科副科长唐晓俊违规收受礼金和公款吃喝,奚晓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谢利宝和唐晓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和应由个人承担的吃喝费用。
3.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连徐支队支队长王成君,苏州支队支队长潘健、副支队长顾洪军等违规收送节礼和公款旅游,王成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潘健和顾洪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行政警告处分。
4.南京女子监狱调研员徐建违反人事工作纪律接受招考对象宴请,收受购物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省土地整理中心总工程师施振斌违规公车私用致人死亡,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6.扬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所长宋建全组织干部职工公款旅游,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章海林接受监管企业宴请、午餐饮酒,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8.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医院副院长宋俊祥违规私驾公车发生交通事故,并弄虚作假逃避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江苏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