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7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中新社
10月17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原铁道部运输局的两起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总工程师张曙光因受贿4700余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因受贿2400余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2年11月底,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刘作琪因受贿款物290余万元,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60万元。
2012年7月31日,原铁道部运输局车辆部副主任刘瑞扬及其妻、铁路文联副秘书长陈宜涵因涉嫌严重违纪,被铁道部纪委立案调查。此后,刘瑞扬被移送司法机关。
刘瑞扬历任原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货车处副处长、装备部验收处处长、北京铁路局副局长等职,2012年4月调回铁道部,任运输局车辆部副主任。
铁路系统人士和专家在分析原铁道部运输局系列案时均提及此系列案对社会的警示:政企不分,权力高度集中失控,牛栏关不住猫。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腐败中升至“中国高铁第一人”
2011年2月28日,在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免职后不久,张曙光被停职审查。
判决书显示,2000年至2011年间,张曙光分别利用担任原铁道部(以下简称“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装备部副主任、运输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在解决蓝箭列车使用及列车配件销售、技术产品应用、工程项目中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杨建宇、戈建鸣、王建新等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700余万元。
这说明,在11年的时间跨度中,他边腐边升,边升边腐。
2003年3月,张曙光调任北京铁路局副局长,相比之前在沈阳铁路局,官职升了半级。随后不到半年时间,即调回铁道部,出任铁道部装备部副部长兼高速办副主任,负责高铁技术引进。
任职副主任期间,张曙光在明知时任青岛四方新诚志卓客车配件有限公司董事的杨庆凯希望其帮助该公司获得更多普通客车车辆内饰产品等配件的订单业务,并进入动车组零配件供应商行列的情况下,在京都信苑饭店收受杨庆凯给予的人民币3万元。
2004年,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四方公司”)推荐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达公司”)引进日本的蓄电池技术和集便器技术,为其生产的CRH2型车做配套。
亚通达公司本是四方厂高速列车零配件的供应商,时任亚通达公司总经理的刘越胜,原是四方公司董事长江靖的小舅子。
为了获得通过,刘越胜专程到北京约张曙光在香格里拉饭店喝茶。他对张曙光说,方案已报到了装备部,希望在研究时张能同意工厂的推荐。张曙光则告诉刘越胜要低调,装备部研究时他会关注。
之后,有人举报亚通达公司成为四方厂供应商的问题,张曙光告诫江靖和四方工厂总经理王军在工厂把举报的事情妥善处理好。2005年春节前后,刘越胜约张曙光到香格里拉饭店喝茶,表示感谢,并提出想做300公里动车组的业务,希望他帮忙。这次刘越胜给了张曙光人民币10万元。
2005年至2006年间,张曙光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副主任、运输局局长期间,接受中技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中技公司”)总经理王康的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该公司在铁道部中标“时速200公里及以上动车组技术引进国产化”项目、获取较高代理费率等方面提供帮助。
在庭审中,张曙光供述,王康陆续给他送过5次外币,包括4次1万美金和1次1万欧元。此外,王康在2005年和2006年两年春节前到其办公室,分别给过其人民币两万元和5万元。
在代理费的确定过程中,时任铁道部副部长的胡亚东主持召开了一个会议,确定给中技招标公司的代理费。会上时任铁道部计划司司长的黄民认为,在0.1%和0.8%的幅度内取低一点,而张曙光提出在该幅度内取高一点,最好是0.5%和0.6%之间。
最后胡亚东决定取中,并向刘志军作了汇报。刘志军在此基础上往下降了一点,决定给中技公司付项目总额0.35%的代理费,总数约八九千万元。
张曙光心里非常清楚,王康几次送财物的目的无非就是两条,一是保持项目做下去,二是在每个项目中在代理费的确定上帮他们说好话。张曙光自知有这个权力,直接主管和他们公司的项目合作,在代理费的确定和项目的其他方面,也都有直接的话语权,也帮他们说过好话。所以面对王康的赠予,他都欣然接受了。
他的权力越来越大,收受贿赂的胆子也越来越大,不断把手伸向高速铁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高速列车部件的采购。单笔受贿的金额也越来越大。
2008年左右,吉林省金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明南找到张曙光,希望他能让其公司承揽部分高速铁路列车座椅生产业务,后来张没有办成这件事,他就考虑给张曙光表示一下。2010年夏的一天晚上,金明南在长春市香格里拉饭店找到张曙光,问能不能帮其进入高速铁路座椅生产业务,张曙光说看看,难度比较大。临走时,金拿出一个信封,说送张一点小纪念品,之后把信封放到他房间桌面上。信封中有两张人民币50万元的银行卡和一张人民币100万元的银行卡。信封里还有一张小纸条,写着杨剑利名字和银行卡密码。三张银行卡是其让公司办公室主任杨剑利办的。
从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到装备部副主任,再到后来被提拔为运输局局长兼副总工程师,张曙光一路高升。在这个铁道部的核心部门,手握重权,主抓高铁建设。他也因在中国高铁技术引进谈判中,担任首席谈判代表,被外界誉为“中国高铁第一人”。而这背后隐藏的,却是金钱的交易、权力的腐败。
国家行政院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认为,选人用人制度的不规范,导致了小圈子的形成,一些官员边腐败边升职。任何没有约束、不公开透明的权力都有一定的腐败,今后需要建立刚性的选拔原则,强化权力监督,将公共权力真正纳入法治化轨道。
蔓延交织的利益链条
2013年9月10日,张曙光案首次开庭,面对检方指控的受贿13笔、共获赃款折合人民币475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张曙光当庭表示认罪,并对整体犯罪事实不持异议。
数次交易中,与张曙光“合作时间”跨度最长的当属杨建宇。2000年至2011年间,这位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车机车公司”)、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车轨道公司”)法定代表人,先后在北京等地送予张曙光及其情妇罗菲共计折合人民币1010多万元的款物。换来的是,蓝箭动车组租赁到期后得以继续使用,列车空调设备销售等问题也得到了解决。
证词中,杨建宇称,从2008年开始,每年都有一两次张曙光带着他和南车集团、北车集团的领导一起吃饭。张曙光向这些领导介绍他,说是自己的学生,让他们多关照。事实证明,这些人在一些业务上确实“照顾”了杨建宇。
杨建宇希望能够进入高铁行业,获得高铁行业的部件生产机会。不过,他的公司购买的蓝箭列车于1999年左右与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广深公司”)签了5年的租用合同,租赁期满后面临不再被广深公司租赁的问题。
在蓝箭列车还有银行贷款没还的情况下,如果被停止使用,或者被和谐号替换掉,杨建宇的资金链就会断裂,导致破产。由此,杨建宇多次找张曙光诉说困境。张曙光的回答是,像蓝箭这样的车,与“和谐号”在列车动力等方面相似,在既有线的列车线路上蓝箭列车可以为“和谐号”列车的运行作准备,关于蓝箭列车的最终去向铁道部会有安排。
最终,张曙光帮杨建宇疏通和协调了各方关系,广深公司向铁道部打了报告收购杨的蓝箭列车,张曙光进行了审批,并做了部里其他领导的工作。2008年8月,广深公司与中车机车公司正式签订购买合同,支付2.4亿元将8列蓝箭列车收购。
2008年春运时,广东发生冰雪灾害,胡亚东副部长带领春运检查组到广铁集团视察,后来陪同胡部长视察的工作人员给时任装备部副主任的刘刚打电话,说胡部长指示,蓝箭列车需要用起来,但因为蓝箭列车编组比较短,需要“重联”改造。
接到这个电话后,刘刚立即向运输局局长张曙光作了汇报。张曙光让装备部提出方案,将蓝箭列车从广铁集团调往成都铁路局使用。之后,装备部分别给广铁集团和成都铁路局打了电话,说蓝箭列车要调往成都铁路局使用,让他们自己先协商。
广铁集团和成都铁路局召开了蓝箭动车组移交会议,后经双方协商一致,由广铁公司向装备部报送了“蓝箭列车无火回送成都局”的请示,上报给了装备部。张曙光让装备部拟发将蓝箭列车发往成都局的电报,经刘刚签发,发给了广铁集团和成都铁路局。这样,广铁集团将蓝箭列车送至成都铁路局使用。
由于杨建宇的公司还给几家客车厂做空调配套,他多次请张曙光在与几家工厂领导吃饭时带着他去。从铁道部运输局提供的2005年至2010年新造客车主要配件装车数量表来看,中车轨道公司为国内新造客车提供空调机组的比例2005年为29.14%,2006年为32.6%,2007年以后上升为50至60%左右,2010年为60%左右,其间各年度总体呈逐年上升趋势。
利益链条在此之后继续蔓延。2009年年底至2011年1月间,张曙光在杨建宇的介绍下,接受双双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晓美的请托,帮助该公司参与有关列车电机项目的请托,为该公司与日本三菱电机株式会社合作提供帮助。为此于2010年6月、2011年1月在北京香格里拉饭店先后收受陈晓美给予的港币100万元和50万元。
以参评中科院院士为名收取活动费
除了事业,张曙光还希望在“学业”上有更大突破。2007年,由于铁道部的推荐,张曙光成为中科院技术科学部院士候选人。2007年3月,他向戈建鸣提出需要人民币300万元用于参评中国科学院院士。
戈建鸣系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今创集团”)总裁,张曙光担任铁道部运输局局长期间,戈表示愿意给其财物,并请张给予今创集团支持。之后,张曙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今创集团成为动车组辅助电源等配件的配套生产商及压低外方谈判条件等事项提供帮助。
庭审中,戈建鸣称,2007年年初,张曙光给他打电话说准备参评中科院院士,需要用钱,让他到北京来一趟,说需要300万。戈建鸣准备了现金,装在两个纸箱里,在京都信苑饭店停车场将装钱的两个纸箱搬到张曙光的奥迪车后备箱中。
据本报之前的报道,当年张曙光因学术造假备受争议,尽管铁道部回复学术成果是张曙光的,但是多名院士依旧对他的“著作”是否为本人所写存疑。最终,张曙光以7票之差败北。
戈建鸣的证言中,2009年元旦过后,张曙光给他打电话说准备再次参评院士,这次参评至关重要,需要再用一些钱,并让他去一趟北京。他说这次还要300万元。戈建鸣以与之前同样的方式将钱交给张曙光,并祝他这次院士评选能获得成功。
2009年11月,院士大会在北京召开。这一次,他因一票之差,还是未能入选。
两次参选的过程中,除了从戈建鸣这里拿走的600万元,张曙光还收受武汉正远铁路电气有限公司(下称“正远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新的贿赂共计1000万元。
王建新称,他和张曙光是20多年的朋友。2008年七八月,张曙光叫他去办公室,说自己正在第二次申请中科院院士,要组织院士沟通,让院士们了解他的成果,需要一些活动费用。王建新说赞助他一部分。之后在北京职工之家酒店的停车场,王建新将装有500万元现金的箱子交给了张曙光。
2009年11月,在张曙光的办公室,王建新提出评上之后还要感谢一下各位院士,这个钱由他来赞助。
得知落选后,张曙光特别沮丧,王建新说没有评上也得感谢,以后还要评。于是带了500万元到北京,约张曙光在香格里拉饭店的停车场见面,将装有500万元现金的旅行箱交给了张曙光。
钱权交易,各取所需。戈建鸣自称,给张曙光这些钱,主要是为了其企业的发展。张曙光作为运输局局长能够给其公司的发展提供很多帮助,企业日后的发展还要依靠张曙光的支持。王建新也是看准了“铁道部运输局局长、中国高铁项目的总负责人”这一头衔下赋予的大权。
王建新在证言中也提到,送给张曙光一套房子和1000万元现金,是想将自己公司研发的计算机网络控制技术和交直交牵引变流技术运用到动车上。
不过,从现有证据来看,张曙光这边,以参选院士名义收受的1600万元,并没有花在此处。张曙光供称,他在院士参选过程中没有向相关人员送过钱,只打算事后送点礼品或营养品。经庭审查证,张曙光从戈建鸣、王建新处收受的赃款,一部分被其妹夫王勇保管,另一部分被其本人和情妇使用。
如何把权力关在笼子里
同一天宣判的,还有苏顺虎受贿一案。2003年至2011年间,被告人苏顺虎先后利用担任原铁道部运输局营运部货运营销计划处处长、营运部副主任、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的职务便利,为闽光焦化公司、中创投资公司、铁润商贸公司解决煤炭运输方面等问题,为其牟取利益,收受对方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00多万元,案发后受贿款物已全部追缴。
原铁道部运输局的系列受贿案,以张、苏等为端点,牵扯出隐藏在背后的众多利益链条,体现出集中的权力酿成的腐败。一位铁科院退休的工程师表示,权力集中到了刘志军、张曙光这里,更加厉害了。“谁的产品能上车,他说装谁的就是装谁的。”
“这个词就叫‘点装’,我指点装谁的,就要装谁的。历届部长只是说说不许点装,但背后照样进行。”他说。
据铁路系统人士介绍,2000年之前,铁道部下设车辆局、电务局、工务局、机务局和运输局五个部门。2000年,国务院要求各部委精简机构,铁道部将上述五个部门合并统称运输局。合并后的运输局由装备部、基础部、客运专线技术部、土地管理部组成。其中装备部负责和铁路设备有关的绝大部分业务。
装备部的前身车辆局只负责制定铁路设备技术和产品设计标准,而设备采购由计划司负责。合并之后,装备部、基础部全权负责铁道部机车采购、管理,拟定机车、车辆、工务、电务等主要运输设备及配件的造、修质量验收标准和运用标准等职责,集多项成千上万亿资金的项目审批大权于一身,运输局也由此被认为是寻租空间较大的部门。
2004年,由张曙光领衔,铁道部运输局成立动车组项目联合办公室,简称动联办,负责动车的技术引进,订单分配等。之后几年,正值中国高铁大发展之时,动车技术大举引进,数百亿金额动车项目市场使得铁道部运输局成为炙手可热的权力部门。
权力的过分集中,直接导致铁道部运输局大规模贪污受贿行为的出现。张曙光及苏顺虎、刘作琪、刘瑞扬等人的大肆受贿时段均集中在2004年~2011年。
2013年3月,铁道部实行铁路政企分开。
国家行政院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认为,出现这种腐败的原因在于选人用人不规范,“不是通过制度选人,而是人选人,大官选小官,少数人在少数人里面选,因此必然形成小圈子,搞不正之风。”
在他看来,权力腐败的性质都是一样的,“没有约束、不公开透明的权力都有一定的腐败。”因此,张曙光利用职权和一些民营企业进行交易,根本上反映出了制度的不透明。
此外,张曙光因受贿罪被判死缓,苏顺虎被判无期徒刑,从另一角度看,需要反思的还有案件当中的行贿者。“人的任何行为都是制度诱导的。”竹立家谈道,“我们国家为什么行贿现象普遍?就是因为公共权力在运行过程中过大。你不行贿,企业没进展,制度本身诱导你必须行贿。”
因此,在今后的改革和反腐中,最根本的是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即公共权力的运行或行使必须按照法律来进行,让公权力真正纳入法治化轨道。
这也就要求进一步规范相关制度,促进权力的监督与约束。“据我观察,如果我们不规范制度,这个案子对一些贪官的震慑作用并不大,只是腐败藏得更深了,该走后门还走后门,权力的傲慢,照样存在。”竹立家说,“目前最迫切的就是要把权力关在笼子里面,让权力公开透明,强化权力监督,特别是人民的监督。”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院长倪星指出,现在谈国家治理现代化,国家治理里面,国家、政府、社会,三方要合作,是一个多中心的治理模式,反腐败也应该是这样的。政府单方反腐贡献有限,还要发挥社会的力量。市场要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政府退出所有市场自行解决的这些领域,因为政府不干预市场的话,市场的自由竞争由平均利润激发,就不会有超额利润,不会有超额利润自然就不会有行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