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承认超生、被指持有多张身份证等问题,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荣兰祥近日卷入舆论漩涡。
他任校长的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因“挖掘机技术哪家强,中国山东找蓝翔”的经典广告,在网络上人气高涨。
对此,有网友提出疑问:出现这些行为,荣兰祥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会不会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的退出机制如何运行?
11月4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宣传处梁姓处长向记者表示,荣兰祥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调查后情况汇报到省人大,再由人大决定作出处理,“现在情况不清楚。不是不接受采访,而是没办法安排采访”。
发稿前,记者多次拨打荣兰祥的手机,但无人接听。他也没有回复采访短信。
计生委发言人曾表态将出规定“超生不可做人大代表”
据新华社报道,10月29日,荣兰祥向计生部门承认育有6个子女,对由此给社会和孩子带来的影响表示歉意。
数天前,已有网友发帖认为,应罢免荣兰祥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超生)严重违反国家计生法律法规,却能巧妙周旋过关,顺利登记户口,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在计划生育作为国策的背景下,媒体曾多次披露部分政府官员、企业老总、公众人物利用特权违法超生。
11月2日,荣兰祥的妻子孔素英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她生产时均在河南商丘老家,不知道6名子女的生育、落户等手续是如何办理的。
这6个子女起初的落户地在河南商丘。后来,其中两个孩子的户籍迁入山东省济南市,先在槐荫区,随后迁往该市天桥区。
超生应如何追责?荣兰祥该缴纳多少社会抚养费?对此,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正在调查之中,调查之后会向社会公布。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此前,因超生陷入舆论漩涡的张艺谋导演,缴纳的社会抚养费是748万元。
记者注意到,在计生的政策框架下,由于人大代表的特殊身份,其任职情况常与计生联系在一起。
据《北京晨报》报道,2012年,重庆市5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因超生被取消候选人资格。
2007年,新华网报道称,湖南省有关部门公布了超生的“特殊人群”名单,据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完全统计,2000年至2005年,湖南省共有21名人大代表违法生育。
更高层级的表态也来自2007年。
当年7月,时任国家人口计生委新闻发言人的于学军对媒体表示,计生委正在和有关部门协商,出台相关办法,将超生人员的行为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如果超生,不可以做人大代表”。
被指持有北京等地多张身份证
被指持有多张身份证,是荣兰祥卷入舆论漩涡的第二个缘由。9月下旬,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曾对媒体表示正在调查,不过,结果至今没有公布。
孔素英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荣兰祥有3个身份证的事,是她在家翻东西时无意间发现的,当时并不觉得奇怪,后来才决定将此事公布。
媒体披露的3张身份证,其户籍所在地分别位于河南商丘、北京顺义、山东济南。
报道称,三张身份证的编号、生日均不相同,但照片高度相似,姓名分别为荣宏顺、荣毅田、荣兰祥。
中国青年报记者证实,截至发稿,在公安户籍信息系统,荣兰祥河南商丘老家的户籍信息已被注销,但北京顺义、山东济南的信息尚可查到。
其中,北京市顺义区的户籍信息中,荣兰祥的姓名为“荣毅田”,曾用名是“荣兰祥”,居住地为顺义某小区。
记者前往小区探访。这是位于顺义区某镇的普通居民区,建成于2004年前后。社区居民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透露,荣毅田只是户口在这,本人并不居住在这里。
记者看到,在居委会社区居民的登记表格中,荣毅田户籍地与荣兰祥一致,为河南虞城(商丘市下辖县—记者注)。在“与户主关系”一栏中,多人的关系填为荣毅田的亲属,另有一人为承租人。
记者摁了荣毅田所在楼的门铃,但无人应答。
11月2日,马坡派出所户籍民警表示,荣兰祥持有顺义区身份证的事情已经由上级部门进行调查,派出所无权答复。
当记者提出请民警现场查验“荣毅田”的户籍信息是否存在时,该民警以“没有密钥”为由婉拒。
负责调查此事的是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人口处。11月2日下午,人口处工作人员表示负责调查此事的户籍民警外出,无法得知进展,请记者与外宣处联系。
11月2日,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外宣处工作人员表示,有关领导外出,请记者改天联系。11月4日,记者多次致电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外宣处,电话无人接听。
《刑法》第280条第3款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人大代表资格该不该罢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49条中,列举了7种终止资格的情形。其中,第四条“被罢免的”被一些人认为略微宽泛而无明确规定。
什么情况下人大代表资格会“被罢免”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贵松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被罢免的”情况可以参考《代表法》第四条所规定的“代表应当履行的义务”。
这些义务包括,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我个人认为,他的超生情况是比较严重的,是一种和代表身份不相符的行为,可以提出提案。”王贵松说。
如果要启动罢免程序,该由谁来启动以及如何启动呢?
中国青年报记者在山东省人大网和济南市人大网站中查询到,荣兰祥属于“驻鲁全国人大代表”,而非山东省人大代表或济南市人大代表。
中国青年报记者分别致电济南市天桥区人大、济南市人大以及山东省人大。天桥区人大表示荣兰祥不属于该区人大,也不是在该区由选民选举出来的,因此不予回应。
济南市人大则表示,荣兰祥是市人大选为候选人推举到省人大,再由山东省人大选举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当记者追问,为何当初会推选荣兰祥为候选人时,市人大工作人员表示领导在开会,不宜作出回应,随后市人大代表工作室主任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宣传部门在接受记者询问时表示,关于荣兰祥的问题,省人大需要领导进行商议后通过宣传部门统一给出答复,直到发稿前,记者尚未收到回复。
《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表示,荣兰祥的超生行为肯定是违法的。他的代表身份既然是由山东省人大选举授予,就应由山东省人大对其提出监督罢免,“主席团或者联名代表觉得有必要,就可以提出罢免提案,启动程序,再进行表决是否通过,只有通过了才可以罢免他的资格”。
但是,如果主席团或者代表不联名提案,那么也无法对其人大代表的身份进行追责。
“法律可以以其他方式对他进行惩处,犯法了仍然可以被逮捕,只是在大会期间,对他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需要大会同意。他也是公民,也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违法了就要接受法律制裁,只是是否保留代表资格,需要由山东省人大来决定。”
张千帆教授认为这样的设置大致合理,“法律也要留下一定的执行空间,没构成刑事犯罪的其他的违法违纪行为,是需要一定程度自由裁量的,并不是说事事都需要法律予以规定。在操作过程中,很多事情需要代表们客观衡量违法程度,再作出是否提案的决定。”
“2010年《代表法》修正的主要意图是为了让人大代表充分行使职权,这涉及对代表身份的保障,动辄以一般理由来解除代表身份,对代表充分履职是不利的,因此对罢免全国人大代表有相对严格的程序规定,有人数的限制和理由的表述、申辩和表决等程序。因此全国人大代表因触犯刑法被罢免的情况相对较多。”王贵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