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是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来自公安部的统计数据表明,公安机关查处的交通违法中,超速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马路第一杀手”。货车肇事导致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中,70%存在超载违法行为。酒驾得到一度程度遏制的同时,毒驾又成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新问题
目前,我国机动车超过2.6亿辆,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已达3亿,驾驶人数量、机动车增长速度位居世界第一。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许甘露今天(1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快速进入汽车社会的现状相比,我国汽车文明滞后,每年交通违法数以亿计。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薄弱,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仍然普遍。
据介绍,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七类违法,已占所有交通违法行为总量近四分之一。
12月2日是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便是“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十次事故九次超速
2014年7月12日,王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途经G56杭瑞高速公路往杭州方向临安出口匝道时,由于车辆超速,速度过快,车辆冲破道路左侧护栏并翻下路基,造成6人死亡、36人受伤、车辆及高速公路路产严重损毁的道路交通事故。
“类似的悲剧一次次重演,十次事故九次快、一次超速有十害。”许甘露说,公安机关查处的交通违法中,20%以上是超速,超速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马路第一杀手”。
车速越快,碰撞能量越大,车速变为两倍,碰撞能量变为4倍,超速行驶发生碰撞,极易导致车毁人亡。发生事故时,如果时速为50公里,车辆相当于从3层楼高度坠落;如果时速为100公里,车辆相当于从10层楼的高度坠落。如果与行人发生碰撞,当时速为20公里时,行人死亡率为10%;时速为40公里,行人死亡率为40%;时速为50公里,行人死亡率约为60%;而时速达到100公里时,行人死亡率则为100%。
“客运车辆超速已经成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主要原因。”许甘露透露,从近3年的统计数据看,全国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客运车辆超速导致的事故高达3成以上。
超载行驶伤车害己
2013年9月,四川省达州市亚通实业有限公司驾驶人孙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5.67吨,实载46.8吨)装载石膏,在左转弯过程中因严重超载、致车辆失控向右侧翻,将右侧正常行驶的另一辆大型普通客车挤撞翻坠至5.4米高的桥下河沟内,所载石膏大部分倾泻于桥下,将客车掩埋,造成21人死亡、7人不同程度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据悉,载重限值是汽车设计制造的主要技术依据之一,一旦超载会使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发生改变,关键部件受损严重,导致车辆制动性能严重下降。超载行驶会使轮胎发生变形,加大摩擦,导致轮胎寿命缩短,极易发生爆胎事故。同时,超载后转向沉重,离心力增加,影响汽车操纵性能,制动距离延长。大货车超载违法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恶性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主要为爆胎翻车、制动失效撞车等。
据统计,2013年全国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事故,涉及货车超载的近20%。货车肇事导致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中,70%存在超载违法行为。
酒驾毒驾两手齐抓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2009年6月,驾驶人张某因醉酒驾驶,连撞9人,导致6人死亡。
据统计,2008年至2010年,全国平均每年因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死亡2500余人。酒驾危害性大,群众诟病多。为有效解决酒驾这一突出问题,公安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大力推动“醉驾入刑”。
自2011年醉驾正式入刑3年来,全国发生涉及酒驾道路交通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入刑前同比分别下降25%和39.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观念深入人心,是一个艰难而巨大的转变,酒驾之“治”,也是国家和社会文明的一种进步。
酒驾得到一定程度遏制的同时,吸毒后驾驶车辆(以下简称毒驾)逐渐成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新问题。据统计,目前全国登记在册的吸毒驾驶人达62万余名。
2012年4月22日,上海客车司机王某吸食冰毒后驾驶营运大客车在常合高速行驶途中冲过中央护栏,与对面正常行驶的一辆货车相撞,造成14人死亡、20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研究表明,吸毒后,驾驶人意志力、判断力、反应力严重衰退,方向感、距离感、时空感错乱,识别道路交通情况能力、肌体协调能力急剧下降,给行车安全带来严重危害。毒驾当事人隐蔽性强,大多数不具备明显外部特征,往往要发生交通事故后经过检验才会被发现。
“吸毒比醉酒对机动车驾驶人的影响更大,对道路交通安全威胁也更大。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极其严重,对群众生命财产危害极大。”许甘露表示,公安机关将全力配合并积极推动毒驾入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