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监察厅6日对外通报,日前,福建省纪委对福州市原副市长时小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时小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
通报称,时小雨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时小雨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福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11月20日在该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福州市原副市长时小雨受贿一案,并通过官方微博进行图文直播。据公诉机关指控,时小雨在担任莆田市副市长、福州市副市长期间,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30万元、港币30万元。
据介绍,被告人时小雨,男,汉族,1953年7月23日出生,江苏省苏州市人,大学文化,福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副厅级)。2014年3月,福建省纪委对福州市原副市长时小雨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6月,福建省纪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