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4日电 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原广东省国税局局长李永恒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其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索取、非法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9421278元、港币65万元。
相关资料显示,2013年12月14日,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永恒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广东省纪委今年6月9日进一步通报称,经查,李永恒在任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
9月5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正义广东”发布消息称: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广东省国税局原局长李永恒(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