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扫除反腐“拦路虎”
2014年中国反腐持续向深水区推进,带来党风政民风积极变化同时,不作为的懒政心态、花样翻新的暗腐败、各类消极论调等反腐“并发症”时有发作,成为危害反腐深化推进的“拦路虎”。
贵州省金沙县检察院状告环保局“怠于处罚”污染企业、兰州城管执法“不作为”致政府花千万元强拆违建、广州白云区人和派出所办理楼号牌变更10天流程拖了8个月……随着八项规定和高压反腐持续深入,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的懒政心态有所抬头,具体表现在权责不等无法作为、责任风险不敢作为、利益受损不想作为、心理失衡不愿作为等四个方面,具有潜在性、隐蔽性与危害性。
在新一轮反腐给全社会带来深远影响的同时,“危害论”、“过头论”、“权斗论”、“节点论”等各种反腐杂音不时冒头,干扰公众视听。这些消极论调,大多通过微信微博、网络论坛等新媒体发布,随后在干部群众中广为流传、发酵,挑动部分干部群众不满情绪。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手法隐蔽的暗腐败层出不穷,给深化反腐带来挑战。从今年查处的一系列贪腐大案看,权钱直接交易的传统手法渐少,通过虚假诉讼合同、培植代理人、期权化受贿等权力寻租新手法不断出现。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反腐也进入三年“小结期”。无论从社会心理还是从改革实践看,反腐都将面临更高目标的考验,进入一个新关口。 在“不敢腐”基础上,尽快实现“不能腐”、“不想腐”等治本之策的突破,已是当务之急。
深化反腐需加强外部监督,凝聚更多合力。反腐应加大公众和社会参与力度,利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的力量将公权力关进笼子,形成全社会立体监督之势。同时,参与推动建立反腐国际合作新秩序,在G20会议通过反腐行动计划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拓展这一反腐合作机制,形成境内外良性互动的反腐局面。
制度反腐亟待“以点带面”。各地应尽可能将前期的一些反腐措施制度化、常态化,通过调整权力结构和堵塞制度漏洞来有效预防各类腐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拟提拔公职人员财产公示等制度,加大“追逃”、“治裸”力度,在保持高压反腐同时织密反腐制度之网。
反腐的核心是解决人的问题。应加快选人用人制度改革,坚决打击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的行为,构建清正、清廉、清明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