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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张默涉毒案 律师分析或会判刑一年以上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林靖 2015-01-20 16:10:56 字号:A- A+

法院受理张默涉毒案

    昨天(19日)傍晚,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该院对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已立案审查完毕,决定依法受理,但目前尚未公布开庭日期。业内律师根据已知案情判断,对于张默的量刑可能比房祖名、李代沫要重,若有从重情节被认定,将有可能达到一年以上刑期。

    根据海淀法院公布的内容,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张默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大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对此案,海淀区人民法院将依法进行审理。

    去年7月底,张默和另两名友人因吸毒被警方查获。经初步审查,张默等对吸食大麻的违法事实予以承认,三人尿检均呈大麻类阳性。据张默称,三人曾十余次在张默或友人吴某某的居住地吸食大麻。张默和吴某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海淀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并于去年8月28日被检察院批捕。

    而这已是张默第二次因吸毒而被抓。2012年初,张默曾在北京顺义家中吸食大麻,因聚众吸食毒品被顺义警方抓获,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13天的处罚。当时,其父张国立对媒体承诺会监督张默远离毒品。但此次,警方发现张默还有多次聚众吸食毒品的行为,因此处以行政拘留后,又正式提请检方对其进行批捕。

    北京市君祥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根祥律师认为,根据已知的案情情况,在量刑上,张默可能比房祖名和李代沫还要重些。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也就是说,将判三年以下刑罚,最高达三年有期徒刑。张默“十余次”,次数比较多。以前还因吸毒被行政拘留,虽然不算受过刑罚,算不上累犯,但因此被处理过,处罚后还不思悔改。如果检察院认为根据以往情节有从重情节,法院最终认定,量刑上就可能会从重处罚,有可能会判刑一年以上。但法院需要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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