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农垦总局原党委书记隋凤富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另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隋凤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隋凤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隋凤富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隋凤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