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江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姚木根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姚木根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姚木根,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姚木根利用其担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