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个不大,好多人会觉得它并不起眼,可是这小东西管不好也会出大问题。比如各地的路灯主管部门,过去在人们眼里都算是清水衙门,可是随着反腐肃贪的力度不断加大,这清水衙门里竟也挖出了不少苍蝇。
杭州市路灯管理所,负责全市路灯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着市区路灯工程的代建任务。近期它受到了社会的关注,因为这个只有45名员工的小单位却接连曝出两起贪污受贿案件。
吴水灵,杭州市路灯管理所工程科原科长,2005年至2013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受贿116万元及价值1万多元的金条1根。
吴水灵虽然官不大,但管的事却不少。在担任路灯管理所工程科科长期间,50万元以下的小工程,吴水灵有权直接指定用哪家灯具商的灯具。一位姓邵的灯具商向吴水灵行贿,吴水灵就直接指定使用邵某公司的灯具。如果工程超过50万需要招投标,吴水灵就在招标文件里做手脚帮助邵某中标。
吴水灵曾多次负责路灯工程的招投标,在2008、2009年之前招投标采用资格预审制,就是由甲方先选出14家投标单位,从中确定7家来参加最终招标。杭州某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余某为了拿到工程,向吴水灵行贿,于是吴就利用手中的选择权,帮助行贿人中标。吴水灵从14家里面指定两家直接入围,参加最终的投标,他把余某的公司直接指定为入围厂家、投标人。同时,吴水灵还把与余某关系好的厂家列入投标单位进行围标,以增加余某中标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