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咸阳讯 10日晚,华商报记者获悉,驾车肇事致两名中学生一死一伤的乾县卫生局副局长马某,已被正式免职,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追究其交通肇事事故责任。
5月14日晚9时10分许,乾县卫生局副局长马某驾驶标致私家车,在312国道乾县城区段紫都唐府小区附近,与两名中学生骑乘的电动车发生相撞,致张某(男 17岁)当场死亡、史某(女 16岁)受伤。经交警部门调查,事发当天马某系醉酒驾驶。5月15日,公安机关对马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月18日,乾县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暂停马某县卫生局副局长、合疗管委办副主任、新农合经办中心主任职务。
6月上旬,马某同伤者家属积极协商,并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在刑事拘留30日期满之后,公安机关按照法律按规定定变更强制措施,并将案卷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6月30日,经乾县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马某所任乾县卫生局副局长、合疗办主任等职务,同时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案件进展情况,继续做相应的党政纪处理。目前,案件正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