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11日在其官网发布了《日本侵华战犯笔供选》第一集:杉下兼藏。
根据第一集摘要,据杉下兼藏1954年11月29日笔供,他生于1901年,日本岐阜县人。1932年2月参加侵华战争。
重要罪行有:
1932年2月3日,“在上海天乐寺南方约8公里之某村,由于中队下命,全部射击,推测造成杀害中国人民30名之事件”。
1932年2月5日,出于“仇视中国人的心理”,“决定要斩杀100人”,“同时,亦令部下这样去做”。“在上海江湾镇复旦大学后巷北街口,我亲自将1名约有7岁左右的小孩捕捉后,放在石头上,再用石头砸死,并将尸体投入附近江中”。
1932年2月19日,“将陆家桥火灾中逃出来的年约6岁的小孩1名捕捉后,放在门口的石头上,用石头砸死,并将尸体投入正在烧着的房中”。
1932年2月25日,“在上海江湾镇附近地区,将细菌……共计投入21个井中”。
1932年4月20日,“在上海大场镇南侧约1公里的阵地内……由师团带来中国老百姓10名作为假设敌,使用部下第二小队60名士兵,用步枪和轻机枪将假设敌完全射杀”。
1932年4月21日,“在上海市吴淞路北侧电影院前的妓女馆内,我用手枪威胁并鸣枪一声,将1名17岁的妇女进行强奸”。
1937年10月3日,在河北省尧山村横渡砂河时,“发现有1名约有15岁的拉骆驼男人”,令部下“用手枪射杀”。
1937年10月30日,“侵入河北省赞皇城,由北关到大庙前的大街某商店内,将1名中国人,男,年约30岁前后,用军刀由胸部刺杀”。又“发现有2名年约40岁的男人,我用十四年式手枪连放4发,将该2人射杀”。
1937年11月5日,“在山西省昔阳县松登村内……有1名50余岁的中国人由村的西头跑来”,令部下“用手枪射杀”。
1937年11月7日,“在榆次西北方向的六堡镇,我亲自用手枪将2名中国人,发问是谁后射杀”。
1937年11月8日,在榆次县龙田村,因一同伙“突然受伤,所以在村内全部检查并逮捕村民7名,其中1名送交师部,将下余6名缚在该村北约2公里的田地内的树上,令部下两个分队用步枪和手枪射杀,我亲自用手枪射杀2名,并用军刀重新刺杀”。(崔清新 肖泰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