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的任职年龄将从23周岁提高到28周岁,学历从大专以上改为高中以上,重大案件采用大陪审合议庭模式,陪审员可设4名或6名,真正让陪审员享有敢说话、说自己想说的话的权利……昨日,省高院发布由省高院和省司法厅联合制定《河南省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我省共有5家法院成为此次工作的试点法院,分别为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安阳市中院、兰考县法院、安阳市龙安区法院、西峡县法院,试点期限2年。
对应当由陪审员和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可探索和完善由3名法官与4名或6名陪审员等形式,组成大陪审合议庭。庭审事实认定阶段,按照一人一票的原则多数票决,合议时充分尊重陪审员发表的意见。
法院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与案件审理的陪审员,每个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的数量不能超过20件。陪审员不仅有自己的工作证和徽章外,还将拥有自己的履职情况电子信息档案,实行“一人一档、随时更新”的动态管理。
此外,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培训支出的公共交通、就餐、书报等费用,都会由试点法院参照本院差旅费支付标准给予补助。(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