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新闻 社区 房产 汽车 财经 旅游 健康 教育 美食 婚嫁 打折 营销
青岛天气 青岛挂号 违章查询  青岛新闻网 > 新闻中心> 国内 > 正文

公安部:将实现对所有刑事案件讯问过程录音录像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2015-09-21 15:54:21 字号:A- A+

    中新网9月21日电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今日介绍,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制度措施,对重大案件全面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并逐步扩大询问录音录像的案件范围,最终实现对所有刑事案件的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月21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姜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进展及成效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黄明介绍,公安的执法面广量大,公安执法是否规范、公正,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为此,公安部对规范公安执法权力的运行高度重视,把它作为改革的重中之重,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改革受立案制度,针对未依法受立案,研究起草了改革受立案制度的意见,通过健全接报案登记,统一接报案信息的汇总,完善受案立案的审查,明确受立案监督主管部门,综合运用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纠错、执法质量考评等监督管理手段,全面加强对受立案工作的管理,切实提高受案立案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是推行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的机制。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刑事案件由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执法办案重点环节的审核把关,防止发生冤假错案。目前全国已经有一半的省区市做出全面的部署。

    三是改革涉案财物管理制度。为解决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安部对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进行了修改,进一步完善了涉案财物的管理体制、管理方法、处理程序,并重点围绕规范管理工作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出具体的措施。

    四是强化执法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省级公安机关普遍开发使用了统一的网上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普遍改善实现了案件办理网上流转,出台了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对相反违法违纪行为划出一道“红线”,执法工作更加公开、透明,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了有效保障。

    五是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制度措施,对重大案件全面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并逐步扩大询问录音录像的案件范围,最终实现对所有刑事案件的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此外,各地结合执法实践,作了很多积极探索和创新,不断健全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这一切概括起来,其实就是五个严格把关,一是严格把好立案进口关;二是严格把好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审核关;三是严格把好关键环节关;四是严格把好结案出口关;五是严格责任落实关,确保公安办的案件规范、公正。

    黄明还表示,对于两院三部刚刚颁布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公安部将下发通知,进行培训,进一步细化健全工作制度,并且对相关的信息进行汇总,加快律师会见室和会见预约平台建设,完善律师权利救济机制,加强检查督导,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中石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