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多名男子手持枪支,以汽车和楼房为掩护开枪互射。近日(12月2日),百色右江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37人获刑。
根据网友拍摄的视频显示,在一个巷子中,多名赤膊男子手持不同样式的枪支向一个方向开枪,对面一栋楼里也有人还击,枪战持续3分钟左右。民警现场缴获双方聚众斗殴时所持的各类枪支共12支、长柄刀3把、砍刀3把。事发当天上午10点左右,一人投案自首。
警方初步认定为东合一路龙船巷两伙人员因喝酒发生矛盾,遂组织人员聚集斗殴,因发现警方出警,双方远距离开枪后散离。
经开庭审理,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认为,37名被告人在公共场所结伙持械聚众斗殴,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其中被告人卢某福、王某明、廖某初、邓某添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对37名被告人分别处以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六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