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5年1月,中央纪委在中央办公厅等单位新设7家派驻纪检组,探索实现全面派驻的有效途径,迈出派驻监督全覆盖的重要一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走进部分新设派驻纪检组,带您了解他们真实的工作状态、履职方式和实践经验,敬请关注!
2015年4月,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上的一栋灰色办公楼里迎来了一批新面孔。过去的半年多来,这栋楼里总是深夜还亮着灯。每天清晨6点多,当街上还并没有太多行人的时候,刚从夜色中苏醒的大楼里已经陆陆续续出现了赶早上班的人。这批低调勤恳的工作者,属于一个备受外界关注的机构——中央纪委驻国务院办公厅纪检组。与他们起早贪黑工作相伴而生的,是派驻监督制度的探索创新。
“吃一家饭、管多家事”
2015年4月初的一个工作日,某单位的一位局级干部匆匆办理了违规多占住房的退回手续。她得知中央纪委驻国办纪检组组建的消息,“退房”是第一时间反应。后来,该干部受到了严肃的纪律处分。
对于这些被监督单位的领导干部来说,一种前所未有的震慑骤然降临。
“原来就是自己盯自己,现在忽然感到外头或上边有了一帮盯着你的人,就像头上悬了一个‘监测器’。”一位被监督单位的干部说。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然要求党内监督全覆盖。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全面派驻,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这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说。
一系列动作马不停蹄,充分显示中央纪委加强派驻监督的决心和力度。
4月13日晚,在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一间普通的学员宿舍里,中央纪委驻国办纪检组组长辛维光主持召开了驻国办纪检组第一次组长办公会议。
当日上午,他们刚刚聆听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工作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
派驻机构培训班举办前不久,中央纪委发布了在中办、国办等对党和国家政治生活具有重要影响的7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设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的消息。而此前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第36条中将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举措之一。
探索实行归口综合派驻,是此次改革的一项全新课题。
此前,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实行的是“点对点”的单独派驻。今年年初,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对即将推进的派驻机构改革“开出新方”:“要转变方式方法,探索归口派驻,纪检组吃一家饭,管若干家的事”。
归口综合派驻让一个纪检组监督业务相近相关或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多个部门。这有利于实现派驻全覆盖,同时解决监督抹不开面子的问题。
7家新设派驻纪检组中,驻国办纪检组是探索实行归口综合派驻模式的5家单位之一。按照中央部署,纪检组驻在国务院办公厅,负责归口监督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参事室、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国家信访局等9家单位。
2015年4月20日,驻国办纪检组召开第一次全组会议。
“作为第一批实行归口综合派驻的纪检组,承载着党中央、中央纪委的充分信任和政治嘱托。在感到光荣自豪的同时,更感到了沉甸甸的责任。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认识和履行岗位职责,尽心竭力、不辱使命。”辛维光说。
“实行归口综合派驻,地位相对超脱,有利于增强监督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能够更好地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谢春涛说。
浙江省委党校教授陈宏彩长期研究派驻监督制度。他认为,归口综合派驻既具有法定的政治权威,又能和监督对象保持一定的距离,这种格局十分利于履行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神圣使命。 2015年4月20日,驻国办纪检组召开第一次全组会议。 2015年4月20日,驻国办纪检组召开第一次全组会议。
纪检组就在身边
“纪检组就在身边”,这是9家被监督单位干部职工近期以来感受到的新变化——
在他们的办公场所,标注着“中央纪委驻国务院办公厅纪检组”的廉政信箱被放置在醒目位置,信箱上还特意用红色大字注明了驻国办纪检组的通信地址和电子邮箱;在9家单位的内部通讯录上,纪检组工作人员的通讯信息也已详细在列;打开单位内网,一键直达纪检组的电子举报邮箱就在眼前……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只是驻国办纪检组着力推进综合监督机制创新的一大缩影。
按照派驻机构改革的制度设计,“驻”的优势体现为通过天天接触,加强日常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及时发现问题,实现抓早抓小。
在归口综合派驻模式下,如何确保对9家单位的监督达到同等深度,避免“浮在表面”,这是纪检组面临的重要课题。
为此,驻国办纪检组研究建立了包括“两个责任”落实、参加列席重要会议、干部动态监督、畅通信访举报、例行沟通会商、廉政谈话和约谈、定期走访工作、工作信息报送等在内的8项监督工作机制。
位列首位的“两个责任”落实机制,要求各单位每年年底向纪检组报送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机关纪委向纪检组报送本年度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书面报告。纪检组对各单位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
为此,驻国办纪检组专门制作了履行“两个责任”主要内容参考表,明确“责任清单”,助力各单位党组(党委)及机关纪委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辛维光指出,“纪检组将紧紧牵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充分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监督责任的全面到位促进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纪检组紧盯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同志、机关纪委书记、司局级“一把手”等四类“关键少数”,与他们经常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突破,是驻国办纪检组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的完善和推进。
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31条明确规定,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
驻国办纪检组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单位选拔任用干部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流于形式,把纪检部门出具意见当成签字盖戳……
为此,驻国办纪检组明确,各单位在选拔任用司局级干部的动议阶段,应主动与纪检组沟通。纪检组对各单位司局级干部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一般于5个工作日内回复。
即便相对常规的机制,扎实予以推进,同样能带来立行立改式的问题解决。
“在走访调研中,我们发现各单位内部监督存在‘三不够’的问题:编制不够、人手不够、能力不够。”驻国办纪检组副组长王家伟介绍说,9家单位行政人员2100多名,司局级以上干部600多名,还有70余名正高专业技术人员,监督任务繁重,但其内部监督执纪力量却相对薄弱:有的单位原有内设纪检监察机构撤销后,没有及时补充和调整纪检力量;有的机关纪委与人事、办公室等部门合署办公;有的机关纪委没有专职工作人员。
在驻国办纪检组的明确建议下,各单位纷纷设置独立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充实内部监督力量。国办机关召开党代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纪委,设立纪检办公室,行政编制4名;港澳办申请增加1名司局级领导职数,用于加强机关纪委工作;法制办设立机关纪委办公室,配备1名专职纪检干部;发展研究中心设立机关纪委书记1名;信访局选调1名机关纪委书记。
为进一步发挥“驻”的优势,驻国办纪检组各纪检室按照分工,坚持每月赴联系单位走访工作至少1次,了解情况,查阅资料,指导工作。同时,纪检组还分别同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司局级干部、新任职干部、收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反映的干部等三类人员开展廉政谈心谈话。
“以往总有人觉得,空间距离的扩大,会导致信息不对称的增加。驻国办纪检组的探索则表明,信息的获取主要取决于授予监督机构的特殊权威,而非监督机构是否驻守在被监督单位。这对于推动归口监督、实现派驻全覆盖是一个很好的借鉴。”陈宏彩说。
驻国办纪检组畅通信访渠道,开设了通信、举报箱、电子邮箱等。肖磊涛 摄驻国办纪检组畅通信访渠道,开设了通信、举报箱、电子邮箱等。肖磊涛 摄
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派驻机构是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主业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
组建伊始,纪检组就分别赴9家综合监督单位开展了2轮走访调研。同时,对综合监督单位司局级干部问题线索进行了长达一个月的大起底,对各单位的情况摸清底数、心中有数。纪检组对9家单位党风廉政风险的剖析深入精准,可谓入木三分——
有的单位责任重大,可能利用职务、地位、信息权和影响力,影响政策制定,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单位政治敏感性强,高层次人才和专家学者众多,可能发生违反政治纪律、利用话语权谋利、失泄密等方面的问题;有的单位直接掌握行政审批权或重要资源配置管理权,可能利用权力寻租;有的单位下属企事业单位较多,可能存在经营管理风险;有的单位政策研究和科研经费较多,可能发生经费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有的单位社会名流和人脉资源集中,可能在政治或社会交往活动中相互请托、交换利益等……
“9家单位党风廉政风险不尽相同、各有特点,需要区别对待、精细化防控,坚持创新理念,探索精准监督的方式方法。”辛维光说。
从问题线索抓起、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前端,这只是驻国办纪检组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的一个探索。
政治性强、影响力大,是这些单位的共同特点。越是这样,就越要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此,纪检组始终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切实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隐患,纪检组及时向9家单位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做到防患于未然。比如,发出开展“管好家人亲友、树立良好家风”廉政教育活动的建议函,避免利用干部影响谋取私利。又比如,提醒各单位党员干部在微信、互联网使用中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积极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更是昭示着“敢”字当头、强化监督的坚强决心,体现着对党章关于纪委职责定位的切实遵循与践行。
驻国办纪检组成立以来,对收到的信访件全部进行了认真办理,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目前已处置问题线索38件,其中初核21件,立案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5人。同时,实行“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如对某单位干部利用考察之机公款旅游问题,既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又对其司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予以问责。
纪检组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截至目前,已谈话函询31件,诫勉谈话5人次,对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具体问题,形成驰而不息反对“四风”的常态机制。
打铁更需自身硬。“作为纪检干部,本质要好,本事要有,本身要净。”辛维光说。纪检组始终把强化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严明工作纪律和程序,严格自我监督管理,坚决防止“灯下黑”。
更能显示其监督决心与力度的,是驻国办纪检组对纪检干部违纪行为进行坚决查处。
2015年9月,驻国办纪检组对某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负责人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予以组织处理。
涉及纪检干部也决不护短、决不姑息,对各级党员干部的心理震慑不言自明。
驻国办纪检组传达学习王岐山同志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作为新设立的派驻机构,驻国办纪检组必须不断探索监督执纪问责方式,让全覆盖的组织制度创新成果转化为全面监督的实际成效,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辛维光说。
“中央纪委在国办等单位新设7家派驻纪检组,探索实现全面派驻的有效途径,迈出派驻监督全覆盖重要一步。”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评价说。
据了解,中央纪委将加快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确保今年年内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全覆盖。(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韩亚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