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昨天,北京市纪委公布2016年2月反腐“成绩单”。今年2月,北京共给予210人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包括44名县处级干部、乡科级50名。与此同时,北京还查处了58名“小官贪腐”。
数据显示,2016年2月北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纪内信访举报2768件(次),立案件328件,增长39.6%。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0人,增长39.1%。其中局级0人,县处级44人,乡科级50人;移送司法13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42人,“小官贪腐”58人。
其中,东城区、平谷区、延庆区立案率同比有所上升。昌平区共立案32件,平谷区立案16件,东城区立案1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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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纪检监察网披露,去年,海淀区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件1100件次,共初核线索379件,立案175件。其中新立案167件,结案150件,移送司法机关2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8人;新立案、结案、处分数量分别与前年同比上升111%、90%、92%;通过查办案件共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62万余元。(记者 刘雪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