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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现20年使用权土地证 数十万买撞限房难过户

来源:央广网 作者:李佳 汪伶俐 2016-04-17 10:51:57 字号:A- A+

    央广网温州4月1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春节过后,全国多个城市出现了房价飙升、二手房交易十分火热的局面。不过在浙江温州,有当地市民发现,他们在正常买卖二手房之后,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原因是房屋的土地证已经过期了。

    对于我国的大多数城镇住宅来说,土地使用期限一般都是70年,关于“70年使用权到期后我们的商品房怎么办”这个问题虽然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但至今也没有确切的答案。不少人觉得,70年使用权是国家统一的规定,如果真到期了,自然有统一的解决办法。

    可是现如今在温州,土地使用权过期这个问题,就切切实实地摆在了部分市民面前。对此,由于国家没有具体实施细则,当地国土部门参照国有土地出让的做法,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价格,根据单位地价折算出楼面地价,算出总的土地出让金,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这样就意味着市民可能得付一笔高达几十万的土地出让金,才能重新办理土地证。

    既然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实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为何温州这部分商品房2016年就过期了呢?相关法律对土地使用权续期有什么规定?对于土地证到期的商品房到底应不应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温州国土部门如何答复呢?

    今年3月份,温州市民王先生购买了一套市区的二手房,房屋建造于上世纪90年代。等到王先生将60多万元的购房款存入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却意外发现原房东的土地证已于今年3月4日过期了。“我们都不知道有过期这回事,想都没想到过。现在房产过户办完了,契证过户也办完了,但土地证卡在里面,土地过不来了。”

    这种情况对于房屋中介公司区域经理张杰来说,也是第一次碰到。“我从事中介差不多有6年左右的时间,从来没有碰到过这种事情。我们印象中,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谁会注意到这个小问题呢。”

    王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王女士也遇到了类似情况。2012年10月,王女士花了近百万元在温州市区横河北新村买了一套二手房。今年王女士想卖掉这套房,置换一套更大点的房子,在买卖过程中,发现这套房子土地证上登载的使用年限已于今年3月4日到期。“现在这个房子想拿出来交易,就交易不了,说土地使用证已经到期了。”

    对于一般住宅来说,土地使用期限为70年,但是王先生和王女士碰到的房子土地使用期限只有20年。原来,上世纪90年代初期,温州市区在办理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时,将划拨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收取土地出让金。当时,为了顺利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在不超过居住用地最高年限70年的前提下,按20年到70年分档,由受让方自行选择办理出让手续,并交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额。王先生和王女士的碰到的房子,当时都以划拨转出让进入市场的。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鹿城分局局长徐长波介绍说,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当时也是为了推进这项工作,为了更好地取得群众支持,就采取了弹性年限出让的措施。在国家规定的住宅期限70年以下,采取了一定档次,比如,最低出让年限20年,相应的出让金会少缴一点。

    去年开始,20年期限的这批住宅土地使用权已经到期或即将面临到期。根据温州国土部门初步摸排,在温州市主城区内,这样的房子有1700多套,到2019年底前土地使用证将陆续过期。过期后想要续期,就需要重新购买房产的土地使用权,这笔费用数目不小,动辄几十万。“按照法律规定,到期后应向国土部门提出申请,续期,补缴出让金,但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怎么续期,怎么补缴,标准都没有,国家、省、市层面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如何续期,需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及交纳标准都没有明确,国家也尚未出台关于出让土地续期的实施细则,更没有对出让土地使用权续期出让金收取标准作出的规定,这是造成目前温州这批“撞限房”最大的困局。目前,温州市国土资源局正在着手研究相关的地方普惠性政策,以妥善化解这类问题。

    在网络上,温州商品房土地证过期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由于此事在全国基本属于先例,温州现在怎么做,将可能开启各地处理此类问题的先河。

    温州市国土部门也说到,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关于出让土地续期的实施细则,也没有对出让土地使用权续期出让金收取标准作出规定。由此看来,立法的相对滞后,让这个问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面临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尴尬局面,因此,相关的顶层设计需要尽快出台。

    既然是顶层设计,那就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事情。具体到温州案例,我们也注意到,之所以会出现20年的房屋土地使用期,是因为当初一些土地受让人为了少缴土地出让金,而选择了较短的使用年限。如今将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转嫁给房主,是否有不透明、不公平的嫌疑呢?当然,温州国土部门也表态正在研究普惠性政策,我们期待这类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给全国其他地方树立一个值得借鉴的“温州样本”。(记者 李佳 温州台记者 汪伶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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