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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近20年三度调动 数十名职工编制凭空消失

来源:央广网 作者:周益帆 2016-04-24 09:11:19 字号:A- A+

    央广网尚志4月2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从市级单位合并至省级单位,听起来是一件好事儿,但是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尚志管理处的几十名职工,却为此发愁。他们说自己从市交通局大桥管理处,到省公路局,再到省高速管理局,先后经历了三次大调动。但在人员调动的同时,原先的事业编制却莫名其妙的不见了。

    为此,他们拨打了央广新闻热线4008000088反映相关的情况,希望能够讨个说法。凭空消失的编制到底去哪了?黑龙江省交通厅又将如何解决?

    1995年,牛先生分配至黑龙江省尚志市交通局大桥管理所工作;2000年,大桥管理所移交给黑龙江省公路局,也就是说,牛先生的工作单位由市交通局换成了省公路局。

    牛先生介绍称,当时,黑龙江省为了增加管理新模式,统一管理,把所有公路局所下属的二级路全归到公路局来,方便管理,把贷款以及人员都接管过来。

    在一份印有黑龙江省公路局和尚志市交通局公章的移交协议上,除了约定贷款、收费、养护等内容移交外,还提到:“大桥收费所现有收费、管理人员47人,由省公路局实行全员聘任制,并严格按聘用合同管理”。

    牛先生说:“当时我们所长开会时说,编制已经落实完了,正在办理,已经交到省厅人劳处。他说,这不是取消你的编制,你看前边我已经跟你解释了,按原单位身份认定。你在原单位是事业编的,调转过去还是原单位的事业编制,就是重新落一下编制到那。但是管理方式按聘用制管理。”

    尚志大桥管理所2004年的一份会议记录,再次提到了人员编制的问题,当时黑龙江省交通厅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传至尚志大桥管理所,时任所长刘玲提出了管理所机构改革方案,并提出上报省级人劳处。会议记录里面写到:定人员编制为42人,事业编精减5人,其余人员为合同制工人,经费形式由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向财政部分补助过渡。2005年,变动再次来临。根据黑龙江省公路建设总体规划,要求新增一面坡、苇河收费站。牛先生提供的一份协议显示,人员编制由原公路局尚志大桥收费站在编人员中协调解决30人。

    牛先生说,2006年,正好全国实行封闭式高速公路一卡通,就是把所有收费站全划归到省高路局(当时名为黑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局)进行管理,为了管理新模式,由组织进行协调调动。

    为此,在2005年,黑龙江省哈绥高速公路管理处办公室还向省交通厅请示增加人员编制,省交通厅回复承办单位处理结果也显示:新增的收费站人员由哈绥处内部解决一部分,另一部分由尚志大桥收费站调拨。也就是说,几经调转和人员调整,最终包括牛先生在内的三十几名职工又从省公路局进入到原黑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局,也就是现在的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3年更名)工作。2006年1月,他们与公路局相关部门签署了分流协议:协议签署之日,划转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等一并交由哈绥管理处管理,划转人员身份按原单位身份认定。

    “在调转过程中,我们原单位公路局跟公路局签了一个协议,就是我们的身份和编制都转到高路局,原身份不变,公路局的编制不保留。”令牛先生没想到的是,工作单位再次转变之后,大家的工资却无法按事业编制来核发。从2006年至2007年,每月仅为1000元。2008年,职工们还被要求签署劳动合同。这时他们才意识到,事业编制丢失了。

    牛先生甚至表示,自己的档案也出现了缺失。“2007年,他不承认我们有编制,我档案里的干部介绍信和干部调动呈报表没有了。档案从我毕业后,是我自己亲手去办的,我就去地方交通局和档案局去查我档案原件,拿给他们看,他们承认说丢了。”

    随后,大家向黑龙江省交通厅反映问题,2008年7月,相关部门回复:按聘用合同管理、享受事业编制职工工资标准及一切福利待遇,从2006年1月开始,按照事业编制标准核定工资。

    职工鲁女士说:合同也一直未签。“交通厅的意思是我们可以回去继续上班,你们找编制可以慢慢找,给我们出个文件,还是继续开事业编制工资。”

    然而,直至今日,他们的事业编制仍然没有找回来。黑龙江省高路局尚志处现任处长白涛说,事情要追溯到2000年尚志大桥管理所管理权移交省公路局,也就是第一次转变时,职工们的编制就没有落实。“三十人是地方政府给我们提供的,有当时地方大桥的事业编,但在他们的档案里,没有发现到高路局之后落我们交通系统编的要件。”

    但是职工们非常困惑,如果是这样,为什么2006年公路局又要与大家签署放弃编制的分流协议。

    现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吕克回复,此事跨度久远。不说经办人出于什么样的考量,是不是这个协议只针对这部分人,还是说有其他一些情况的人,大家统一都是这个协议,还真不知道。

    同样被质疑的,还有为何2000年给大家核发的依然是事业编制工资,鲁女士说,如果第一次调转就按合同制来确定待遇,并且签订劳动合同,可能早就发现问题了。尚志处现任处长白涛回应称,他不太清楚,当时没来这个单位工作。

    针对原尚志大桥收费站职工编制的问题,2015年底黑龙江省交通厅人劳处作出处理意见:该问题应由尚志市地方政府负责,如当事人坚持恢复事业编制,需回到尚志市原单位工作,由尚志市政府负责落实事业编制,妥善安置人员;尚志处接收的人员执行合同制人员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吕克表示,可以回到地方,解决地方的事业编。如果不解决,不同意,类似这种涉及员工福利待遇的事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

    但是尚志市如何消化这些职工,大家未来要去哪个单位,做什么工作,目前并没有明确。牛先生说,几次调动都是组织的安排,并非个人主动要求,如今十几年过去,又重新回到了起点,绝大多数人无法接受。“我现在工作单位和工作关系在省高管局已经十几年了,不可能再回去。你们一句话给我调到公路局,然后再给我调到高管局,最后说编制丢了,然后再给我踢回尚志。我给尚志这么多年,我的工作职位和工作也不会是现在这样,你现在给我们都整到老了。”

    组织结构调整中出现的编制乱象,责任究竟该谁承担?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记者 周益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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