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一天,刘忠林来到吉林省高院门口
村民称,当年曾在这里挖出女尸
刘忠林称,十指因遭逼供留下伤痕
今天上午,吉林省高院开庭重审刘忠林故意杀人案。1月26日,《北京青年报》曾刊发报道《再审马拉松》独家披露:早在2012年3月,吉林省高院即对本案作出再审决定,超期延宕至今。
1990年,辽源市东辽县会民村的刘忠林被控杀死同村女子郑殿荣,后被判处死缓。据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该案凭口供定罪,最明显的漏洞是作案人数。刘忠林供述其一人作案,但郑殿荣失踪时目击者——其聋哑侄女的最初证言却称,两个蒙面人将郑殿荣绑走。郑殿荣二哥郑殿臣说,这么多年来,郑家人从未认为刘忠林是凶手。
今年1月,48岁的刘忠林刑满获释,三个月过去,他还没完全适应自由,走路贴着墙根,不敢和生人搭话,打电话要对着纸上的数字拨。再审开庭前,刘忠林接受北青报记者专访说,希望再审法庭还他清白,宣判他无罪,“这样……”
谈再审开庭 谁能想到,一拖拖了四年?
北青报:2012年你接到再审决定书时什么反应?
刘忠林:就是感觉快了。有奔头,就能平反了。我想着一个月后就能开庭。谁能想到,一拖拖了四年?
北青报:这次接到开庭通知后什么心情?
刘忠林:心情大不一样。可算盼到了。
北青报:谁通知你的?
刘忠林:4月18日,我表姐夫王贵贞接到法院通知开庭的电话。他怕我激动得睡不着觉,开始没告诉我。那天我心情不好,他就告诉了我。
北青报:告诉你之后呢?
刘忠林:睡不着,失眠了,就希望早点开庭。这次和以前在监狱里失眠不一样,我觉得终于到头了。
北青报:王贵贞说,你出狱后他多次接到恐吓电话,有人威胁说让你们放弃申诉。
刘忠林:我听说过。他说他的。我不能放弃。
北青报:害怕报复吗?
刘忠林:我不怕。我就是想早点出头,早点平反昭雪。
北青报:现在再审开庭了,你希望结果怎样?
刘忠林:最大的希望就是宣判我无罪,这样我就可以挺直腰板做人了。还有伤害过我的人,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我要求赔偿我的损失,失去啥赔啥。
北青报:你失去了什么?
刘忠林:失去多了。进去的时候我才22岁。我现在家都是破碎的,没家没业。房也没了,家也没了。
北青报:如果没被抓,你会过上什么样的生活?
刘忠林:最起码我有个家。我能成个家,还可能有孩子。我现在啥也没有。一无所有。走到哪,哪是家。
谈审判获罪
口头上诉了,法院没二审
北青报:这个案子,警察办案时,你有多份笔录承认杀人。进入审判程序后,你翻供不承认杀人。不认罪理应上诉。但是卷宗里却没有你的上诉材料,也没有二审材料。你到底上诉过没有?
刘忠林:一审完了,下判决时,我对书记员口头说上诉。但是管教没联系上家属。我写了三张纸交给管教。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二审。
北青报:一审开庭,为什么没有律师出庭辩护?
刘忠林:开庭之前,书记员问我请不请律师,我说请。问让谁请,我说让我亲哥。书记员说联系不上。后来我就想算了,就拉倒吧,没请。法院也没有给我指定律师辩护,庭审也没有公开开庭。
北青报:没有律师出庭,你担心吗。
刘忠林:倒不担心。审判长要我把杀人事实说出来。我说我没杀人。
北青报:你自己是怎么辩护的?
刘忠林:我说办案警察打我。穿竹签,都说了,法院不采纳。他们说,你拿出证据来证明你冤,我说我拿不出证据。
北青报:一审判决认定你故意杀人,判处死缓。判决送达时,你服吗?
刘忠林:不服气。送达判决书的时候我没签字。相隔一年,省高院核准死缓的裁定书也下来了,我也没签字。不服。
谈狱中申诉
识字少,翻字典写申诉状
北青报:你在狱中写过申诉书吗?
刘忠林:核准死缓后,我进了长春铁北监狱。我就喊冤,怎么逼的,怎么打的,自己写申诉状。我只上过两年学,不认识几个字。有的字写不出来,我就翻字典。
北青报:申诉有效果吗?
刘忠林:没起啥作用。
北青报:进监狱后你啥态度?
刘忠林:一句话:不服。我没有罪,让我干啥我不干。狱警生气,把我关小号,出来后我还是那样。有时关个三天,有时关个十天八天的,最长的一次关了半年小号。后来监狱对我变了一个管法,干就干,不干拉倒,放任我。我有时怄气,蒙头就睡。
北青报:你在监狱里哭过吗?
刘忠林:哭过。我寻思案子没有头绪,日夜盼也没消息,没有出头日。吉林高院的法官提审的时候我也哭过,我想着可算有人来管我了。
北青报:在监狱里面,有没有人劝你认罪?
刘忠林:有人劝过。我始终没认。我一边申诉,监狱还是减了点刑。一共关了25年多。
北青报:申诉没有结果,灰心过吗?
刘忠林:我想过自杀。在铁北监狱的时候,劳改干活,机器有电,我想把脑袋伸进去电死自己,让别人把我给拽住了。
北青报:在看守所和监狱里,第一次有人来看你是什么时候?
刘忠林:进铁北监狱后,我老姑和姑爷来看我,大概是1997年。之后我哥来过两趟。
北青报:你第一次见到律师是什么时候?
刘忠林:2009年前后,我表姐夫王贵贞请的律师在吉林监狱见了我,跟我交流案情。我感觉有希望了,终于有人替我说话了。打那以后,就没有自杀的念头了。2010年,他又请了一个律师给我拍照。拍我的手和脚。当时我的右脚大拇指切掉了,我的十个手指,指甲坏死,手掌弯的。
北青报:在狱中数日子吗?
刘忠林:一开始数。后来不数。稀里糊涂过,日子太长了。有点想放弃。但是我表姐夫每次来,告诉我不要放弃,说他都没放弃。所以我就坚持下来了。
谈审讯遭遇
被抓后没指认过“作案”现场
北青报:脚趾是怎么切掉的?
刘忠林:在铁北监狱服刑期间切的,当时脚趾化脓感染,整只脚都肿了,监狱安排做的截肢手术。脚趾是1990年办案警察审讯时用铁棒砸折的。大部分的病都是那时候出来的,没出这事时,身体啥病都没有。
北青报:你还记得被抓后警察怎么审讯你的吗?
刘忠林:在县局,办案警察问我怎么杀人的,我说我没杀。一个警察拿竹签扎我右手大拇指。疼啊。我就说是我杀的。问我怎么杀的,我说拿菜刀。他说不对,然后扎第二个手指。我说用尖刀,又不对,又扎。最后把我十个手指头都扎了,分三天扎的。
北青报:你在有些供述材料里提到,你跟郑殿荣处过对象?还发生过性关系?
刘忠林:没处过。手都没拉过。我跟她就是邻居。一个屯,隔着几百米。我根本没杀过人,也不知道她怎么死的。也不知道她怀没怀过孕。警察审讯的时候问我知不知道她怀孕了。我说我哪知道。后来打我我就说知道。问我怀孕几个月了。我说4周。对不上。警察说怀孕21周。
北青报:你从被抓到进看守所,其间有几天?
刘忠林:待了10天左右才送看守所。
北青报:警察抓你之后,有没有指认过作案现场和作案工具?
刘忠林:都没有。
北青报:被抓之后没有回过会民村吗?
刘忠林:第一次回去是今年1月底,刑满释放后。之前一直关着,一次都没有。
北青报:你现在还记得1989年郑殿荣失踪那天发生过什么事?
刘忠林:我记不住。我只记得她丢了后,村里人帮助找了两天,没找着。老郑家还给帮助找人的供饭,管了两天。我也帮助找,在他家吃了饭。
出狱之后
走路贴墙根,不愿和生人说话
北青报:出狱那天谁接的你?
刘忠林:1月22日,那天特别冷,我二姐和侄子一共三人开车接我。见到我后,二姐认不出我的样子,问我是刘忠林吗。当时她就哭了。我告诉二姐:别哭,等我平反再哭。
北青报:出狱已经3个多月了,适应外面的生活吗?
刘忠林:始终适应不了。到哪儿待着,在人群里,我都觉得低一级,抬不起头。因为我还没平反,还是杀人犯,刚从监狱里出来。虽然别人没说啥,但是上别人家自己心里觉得不好。我也不太会用手机。身上随身带着纸笔,把号码给我,我就写在纸上,照着号码才会拨电话。我不会翻通讯录,也不会发短信,不会用微信。我被抓的时候还没手机这东西。看电视,我不会用遥控器,只会用老式电视机的开关。电视剧什么的一点都不看。我只看新闻,看法制节目。我以前没见过啤酒易拉罐,没见过电脑,到现在都不知道怎么上网。这二十多年把我关傻了,出来啥都不认识了。
北青报:夜里睡得好吗?
刘忠林:我表姐和表姐夫告诉我,我睡着了会说胡话。说的都是监狱的事:监狱让我干活,我认为我没犯罪,所以不干活,顶嘴骂人。
北青报:现在敢主动和生人搭话吗?
刘忠林:不愿意。我这案子没翻过来,不知道人家反感不反感我。我不知道这个社会是什么样的社会,现在的人都想啥。走路我都贴着墙根。
北青报:你现在身体怎么样?
刘忠林:手指头伸不直,拿不了重物。右脚大拇指切了后,走路没劲,上得了山,下不了山。
北青报:出狱之后,想过找工作吗?
刘忠林:也想过,但干不了。先翻案之后再说。翻案后还要治病。我记忆力不好,大脑稀里糊涂的,精神也不好。
北青报:1990年出事时,家里什么情况?
刘忠林:我在外面也没什么亲人。出事之前,我父亲去世了,我母亲(有精神病)走丢了。家里只有一个哥哥,那时他在家,我们一起生活。我出事之后,主要是我姐夫帮我跑。
北青报:你哥后来没怎么管你,你恨他吗?
刘忠林:有时候也恨,但我也不知道人家咋回事。
北青报:出狱之后,你哥有没有联系你?
刘忠林:他在外地打电话回来,问需不需要用钱,要的话跟他吱声。我也没啥需要的。
北青报:出来后最想做什么事?
刘忠林:无论在监狱还是出来,都是盼着早日平反昭雪。
北青报:郑殿荣的哑侄女告诉我,郑殿荣失踪时,带走她的人不止一个人,而且不是你。郑殿荣哥哥郑殿臣说,老郑家的人不相信人是你杀的,始终没认为你是凶手。
刘忠林:我表哥领我去过他家。郑殿臣亲口跟我说,他们家女儿,就是小哑巴,无论法院还是记者去,都说不是我杀的。老郑家说不信我杀人,我谢谢他们说真话。这是句良心话。这一家人挺有正义感,我挺感动的。
北青报:要是再审结果维持原判呢。
刘忠林:那我就继续告。必须把我的清白拿回来。
北青报:如果案子得到平反,第一件事想做什么?
刘忠林:要报答所有对我关心的人。
本版文并摄/本报记者 李显峰
时间表
1989年8月8日,辽源市东辽县会民村,19岁的女子郑殿荣失踪。
1990年10月28日,村民修河,在河套边的白菜地里挖出一具怀孕的女尸。经辨认,确定为一年前失踪的郑殿荣。
1990年10月29日,警方带走刘忠林。刘忠林作第一份笔录时否认杀人,后被收审。11月8日,被送往看守所。
1994年7月11日,一审宣判,刘忠林被认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995年8月8日,吉林省高院核准死缓。
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院决定再审此案。同年8月,辽源中院协调本案原办案单位东辽县公安局开棺验尸,发现尸骨和衣物不见踪影。再审超期,延宕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