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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雷洋案发生在美国 哪些执法细节与我们不同

来源:界面 作者:孟蒙 2016-06-12 14:21:35 字号:A- A+

    执法记录仪的必要性

    在雷洋事件的讨论中,很多人提到了执法记录仪,对此,三位被采访人均表示,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中国,执法记录仪都并没有普及。此外,无论是内地刑警还是纽约刑警,都没有被强制性要求佩戴执法过程录制设备。

    刘蔚然介绍,美国2014年发生的Ferguson市枪击案是个转折点。

    此案于2014年8月9日发生在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县弗格森。18岁的非裔美国青年Michael Brown在未携带武器的情况下,遭到28岁的白人警员Darren Wilson射杀。便利店监控录像显示他确实抢劫了一盒雪茄。但布朗并未携带武器,且没有任何犯罪记录,在被射杀前他仅与警员接触了不到3分钟。和雷洋事件非常类似的是,警局给出的报告缺乏关键细节,同时因为Ferguson地区的警车没有使用仪表板摄影机,因此,案发时没能留下视频。

    刘蔚然介绍,美国2014年Ferguson市枪击案发生后,美国多地开始提倡普及警察系统使用微型相机,以记录盘查或抓捕过程,确保执法程序的合理性。然而,微型相机的普及需要很高的成本费用。

(华尔街日报文章配图,图中警官腰带上佩戴的就是随身微型相机)

  (华尔街日报文章配图,图中警官腰带上佩戴的就是随身微型相机)

    根据华尔街日报2016年3月7日文章 “After Ferguson, Cities Face a Body-Cam Dilemma”报道,很多城市警局原先的配备相机的计划因为昂贵的费用搁浅。Ferguson案件之后,很多城市陷入了对微型相机需求的困境。文章称,对美国警方来说,公民们对警方进行监督的要求日益强烈,佩戴微型相机就是对这种诉求的回应。警察们可以通过在制服上佩戴微型相机来记录逮捕、交通盘查和其他执法行为的过程。

    (文/孟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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