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通报相关情况。
网友爆料该车的视频截图。
7月6日晚上,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获悉,针对湖南衡阳民警桂某公车私用、交通违法一事,经纪检部门调查属实,决定给予桂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由衡阳市公安局纪委对网络反应桂某的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全面调查,并将根据情况依法严肃处理。
7月6日下午,重庆晨报-上游新闻刊发了名为《曝湖南衡阳警方一公车违章33次记66分警方:调查核实中》的报道。
报道中提到,7月6日,有网友爆料称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一辆公车从2013年至今被电子警察抄牌33次,罚款3220,违法记66分,该网友还表示该辆公车一直被衡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桂某某使用。
衡阳市公安局宣传科相关负责人向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表示,目前市局已经关注到该事件,督查部门正在调查核实中。
7月6日晚上7点左右,衡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针对网友反映衡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桂某公车私用问题,衡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已安排纪检、督察部门调查核实。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表示,如查证属实,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绝不护短。
7月6日晚10点左右,湖南省公安厅官方发布微博@湖南公安在线发布消息,衡阳民警桂某公车私用被撤职。(记者 张曼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