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检察机关将全面完成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任务
《纲要》强调,按照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研究检察工作规律,增强改革系统性,加强顶层设计,完善配套制度措施,统筹协调推进改革。
《纲要》指出,围绕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健全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完善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方式。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检察环节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
《纲要》要求,全面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突出检察官司法办案主体地位,健全检察办案组织,建立案件承办确定机制;推行各类办案人员权力清单制度,建立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检察长对检察官办案工作的指令、指示书面化制度,明确办案权限和司法责任;完善检察委员会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专业化建设,提高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完善司法责任认定体系,建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及其工作机制。
《纲要》明确,依托铁路运输检察院,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构建普通案件由行政区划检察院办理、特殊案件由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办理的诉讼格局。
“十三五”时期将把检察人才工作摆在优先发展战略位置
《纲要》强调,要按照完善规划、健全体系、加大力度、提升质效要求,大规模培训检察人员,同时,坚持把人才工作摆在优先发展战略位置,以法律专业人才为主体、其他专业人才为补充,加快建设专业齐备、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检察人才队伍。
《纲要》指出,要推行应用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制定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实施指导意见,建立各主要业务条线的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培训主体班次和课程体系。全面开展专业化实战化教育培训,分步分类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素能培训,建立预备检察官训练制度,推行青年干警培养导师制。构建现代化科学化检察教育培训体系,推进教学实践示范基地、特色培训基地、实践教研基地、双语培训基地建设,制定检察教育培训课程和教材建设指导意见,建设门类齐全、质量一流的课程和教材资源库。
《规划》强调,要深入推进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检察人才工作规划实施。完善检察官人才、检察辅助人才、司法行政人才工作规划,明确各类人才需求和标准。规范和强化全国检察机关人才库和人才工作信息库建设,加强人才动态监测和规范管理。二是推进检察人才重点工程。制定检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工程指导意见,全面推进铸才、聚才、育才、扶才、优才、引才工程。加强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选拔,完善基层聚才倾斜政策,健全激励人才向基层流动机制。改进边远贫困地区招录制度,深入开展东西部检察机关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制定急需紧缺人才建设规划,完善特殊职位招录政策。三是创新完善检察人才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初任检察官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招录机制,打通特需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探索建立重品德重能力重业绩的人才评价机制、尊重和实现人才价值的人才激励机制、与检察事业发展深入融合的人才保障机制,探索专门人才特别待遇、特殊保障政策。
“十三五”:推进检察队伍管理改革,促进检察人员全面发展
《纲要》强调,要深刻把握司法活动规律与队伍管理规律,统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要求与检察人员全面发展需求,积极稳妥推进检察队伍管理改革。
《纲要》指出,要完善检察队伍管理体系。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各层级各类检察人员比例。实行检察官员额制,完善检察官选任条件和程序。完善检察职业准入制度,制定不同类别检察人员招录条件和标准,健全不同类别、不同层级检察人员之间规范交流机制。建立检察官逐级遴选、从符合条件的律师和法学专家中招录检察官制度,完善检察官职业回避和管理考核制度,健全以履职情况、办案数量、办案质效等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建立员额检察官退出机制。完善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管理和保障规定。完善未入额检察官使用管理办法,探索建立东西部地区检察官交流使用机制。健全人员编制省级统管和动态调整机制,管住、盘活、用好各类编制。以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管理为基础,建成全国检察队伍管理系统,推动检察队伍管理信息化,建立检察队伍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纲要》要求,深化检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探索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在人力资源方面的应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健全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健全检察机关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科学设置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平时考核机制,加强考核结果在干部选任中的科学运用。对不同区域、不同层级、不同职位检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分类考核。
《纲要》提出,进一步完善检察职业保障体系。完善薪酬待遇体系,加快建立与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薪酬制度,建立检察官助理等职务序列,推动适当提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待遇。建立检察官按期晋升和择优晋升相结合的等级晋升制度。健全检察人员依法履职保护机制,完善保障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的制度措施,探索建立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健全履行职务受到侵害保障救济机制。推动完善因公伤残殉职干警抚恤优待政策,建立因公负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和紧急救治绿色通道,建立牺牲伤残特困干警救助制度。完善检察人员带薪休假、定期体检以及心理咨询、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