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的孩子
央广睢县京9月23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上午8时53分,河南睢县泰山路与振兴大道交叉口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交通事故。不幸的是,其中一辆车是睢县职工幼儿园的校车。视频当中,救援人员正一边安慰着受伤的孩子,一边把满脸是血的孩子抱上救护车。而没有受伤的孩子则在救援人员的保护下排队离开车祸现场,孩子们哭成一片。
时间往前推一段,再看看事故发生瞬间的监控画面。当时,黄色校车是从东向西走,而蓝色货车是由北往南走,两车同时高速通过路口,在路口中间发生剧烈碰撞。货车瞬间侧翻,车上货物洒落一地,而校车直接被撞得原地转了半圈,本来向西走的校车被撞得车头朝了东,现场还有白烟冒出。
校车与货车撞在一起
睢县县委宣传部新闻科一名工作人员当时介绍,事故一共造成了13人受伤,其中两人重伤。“目前我们都在医院,伤者是13人、其中2人重伤,都在抢救中。13名伤者中包含两名司机,这两名司机已经被控制了。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
昨天晚上,记者向收治车祸伤者的睢县中医医院核实时得到的最新情况是,2名重伤者已经不幸不治身亡,最新的伤亡数字是2死11伤。记者反复核实死者是孩子还是司机,医院院办值班人员表示不便透露。但提问时用的是“死亡的两个孩子”的说法,院方也没有予以纠正和否认。
睢县中医院重症监护室值班医生表示,目前只有一个小男孩处于重症监护之下,病情稳定,其他10名伤者分布于医院其他科室,没有生命危险。
该值班医生说:“ICU现在住着手术后的病人,情况还可以,还不错。这是一个小男孩,经过手术治疗包括清创缝合、止血后,病情还是可以的。其它伤员也都在我们医院,但是分散的科室比较多,包括外科、儿科、急诊科等,其他的不太清楚,因为今天一天我都在ICU,就没出去过。”
那么,这起事故到底是怎么发生的?为什么一辆东西向行驶的校车和一辆南北向行驶的货车会同时以那么快的速度通过一个路口,而且谁也不让谁?
中央电视台记者吴敏燕从车祸现场发回报道,在当时发生碰撞的区域,有一大滩油污,同时周边有很多碎玻璃。事故发生后,当地消防、公安和卫生部门进行了紧急救治。我们在现场观察到,这个路口还是比较大的,过往车辆车速比较快,但在现场并没有看到红绿灯。
从记者的报道中我们听到了一个关键词:红绿灯。这个路口为什么没有红绿灯呢?在国家强制性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中,有这样的明确规定:在十字路口,比如泰山路与振兴大道交叉口这样的路口,当相交的两条道路均为干路时,应设置信号灯;当相交的两条道路中有一条为支路时,应根据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确定是否设置信号灯。
从地图软件上我们可以看到,所谓振兴大道是河南省道211的一部分,符合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也就是GB50220-1995第7章中“干路”的定义。而泰山路在地图软件上显示是一条普通的城市道路。对道路级别的认定,取决于它的设计速度、机动车车道条数、道路宽度和断面形式等方面,这些数据我们目前不掌握,不确定泰山路是不是属于支路,也不确定是否应遵从《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来根据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设置信号灯。这些认定需要等待后续的调查结果。
但是,我们能够确定的是,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当时校车是否存在超速的情况?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睢县所在的商丘市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处置,并立即开展全市校车安全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