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23日电 自9月18起,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20个督查组分赴各地各部门开展为期10余天的督查工作。根据公开报道,截至9月22日,至少已有15个督查组陆续抵达地方开始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大督查的通知》,此次大督查目的要推动重大政策举措、重点投资项目、重要民生工程加快落地,确保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完成。督查重点包括保持经济平稳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4个方面的23项工作。
督查涉31省份和国务院30个部门
15组已到位 组长副组长多由部级官员担任
根据工作安排,此次大督查实地督查涉及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国务院30个部门。督查组中有15组“督地方”,另5组“督部委”。
截至9月22日,负责督查地方的第六至第二十督查组已分别到达山东、天津、江苏、福建、广东、山西、湖北、江西、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西藏、宁夏、辽宁等15省份展开工作。
公开报道显示,这15个督查组均由部级干部领衔担任组长,配备的副组长也大多为副部级官员。例如,负责督查天津的第七督查组组长是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副组长为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负责督查山西的第十一督查组组长是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副组长为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负责督查辽宁的第二十督查组组长是国家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马建堂,副组长是国资委副主任王文斌。
国务院大督查工作是为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脉”,促进中央各项决策落实。各地都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督查组所到地方多由地方省委或省政府一把手(或代理一把手)迎接会见并表明态度。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表示,把督查当作一次自我检查、自我剖析、自我整改、自我提高的难得机会,通过迎接检查,把全区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湖北代省长王晓东表示,国务院督查工作是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次“全面体检”,对湖北各项工作的“擂鼓加油”,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聚焦当前经济运行和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山东省长郭树清、广东省长朱小丹等均表态,将积极配合好督查组的工作,确保国务院要求落到实处。
剑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四方面工作
督准督实督深确保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完成
自2014年以来,国务院已进行两次大督查,分别于2014年与2015年启动。2014年6月,国务院派出8个督查组赴27个国务院部门、16个省(区、市)开展督查。这是本届政府对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出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的第一次全面督查。督查重点包括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目的是打通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出台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2015年5月下旬,国务院派出11个督查组赴35个国务院部门、18个省(区、市)开展第二次大督查。同时,审计署进行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这次督查在推动重大稳增长项目建设、闲置土地处置、沉淀资金盘活利等方面工作上取得积极进展。据通报,针对督查和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各地区共依法依规问责382个突出问题,共问责处理1456人。
与前两次大督查相比,近日启动的第三次大督查除督查组数量有所增加、实现31省份全覆盖外,督查重点也有所不同。根据工作安排,此次大督查重点内容是保持经济平稳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4个方面23项工作。国务院在通知中还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存在改革不深入、工作不协调、政策不配套、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存在个别干部懒政怠政和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姚景源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本次督查既延续了前两次督查的总体目标,也有着明显的新特点。这次更多地把稳增长和调结构、供给侧改革结合起来,所以会更多地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和补短板,既解决短期问题,也着手解决中长期深层次问题。
9月12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在第三次大督查动员部署会议上强调,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推动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经济形势复杂严峻,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此次大督查要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工作实效,督准督实督深,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多地自查部署稳增长工作
全面督查和专项督查结合 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
据悉,此次大督查采用先自查后实地督查的方式。另外,对去年大督查中受到国务院表扬激励的20个市(州)、20个县(市、区),实行“免督查”。
根据国务院要求,全面自查要对照督查重点,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以及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的工作建议。因此,在督查组抵达前,各地都在加紧自查,部署稳增长工作。如江苏省长石泰峰在与督查组一行见面时表示,自查结果显示,江苏推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中还存在一些不足,经济趋稳向好的基础尚不牢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依然艰巨、环保工作薄弱环节仍然较多。
在自查基础上,国务院派出督查组赴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进行实地督查。工作中,督查组将采取座谈、走访等形式,听取当地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以及企业负责人、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对审计、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以及群众反映有关问题线索进行核查。第十一督查组督查组组长、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山西指出,除4个方面的23项重点工作外,督查内容还包括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加强保障房建设管理等3个专项督查,审计部门跟踪审计、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另外,本次大督查还提出,要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健全合理的容错纠错机制。督查中,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先进典型。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