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种未开标就已确定施工单位的“速度”,建设单位到底是想跑赢时间,还是要跑赢法律的监管?
2016年年初,由深圳市与黑龙江省两地合作开展的“产区储备”项目落户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五九七农场(以下简称五九七农场),项目建成后,深圳从黑龙江省采购的部分粮食将可实现就地仓储。在两地政府的共同支持下,项目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前期包括工程规划、土地交易等所有手续,进入施工建设招投标阶段。
但是,《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一以国有资金为主、一期投资达5亿元的政府工程,却在招投标程序尚未结束之时,就已经完成了部分施工建设工作。这样一种未开标就已确定施工单位的“速度”,建设单位到底是想跑赢时间,还是要跑赢法律的监管?
两地建合资公司负责项目运作
深圳与黑龙江省合作的“产区储备”项目,立意产生于2015年9月。当时,深圳市市长许勤带队到黑龙江考察,黑龙江省省长陆昊亲自接待,两地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确定要在黑龙江省建设粮食基地,发挥两地优势,深化粮食的产销合作,切实落实深圳粮食增储战略任务,并促进黑龙江优质粮源与南方广大消费者的有效对接。
备忘录签订后,两地政府很快行动起来。2016年1月18日,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与中信集团旗下哈尔滨谷物交易所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合资公司——双鸭山深粮中信粮食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粮中信公司),具体负责东北粮食基地项目的具体运作。
根据约定,双方共同在五九七农场建设粮食基地,由深粮中信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开发和经营管理,打造绿色、有机的高端粮油平台,建立、健全高端粮油产品的销售渠道。根据项目推进计划,首期投资5亿元,建设完成集粮食收购仓储、加工、质检、物流、交易等功能为一体的仓容50万吨、年处理粮食200万吨的“产区储备”项目。
记者了解到,在深粮中信公司内部,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占有51%的股权,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由于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是深圳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在由其控股的前提下,深粮中信公司自然应属国有控股企业性质。且根据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深粮中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人选由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派员担任,副董事长则由合作的另一方——哈尔滨谷物交易所有限公司选派。根据公开的资料显示,深粮中信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为王芳成。
据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介绍,在深圳市与黑龙江省两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共同支持下,2016年5月31日,项目完成立项备案。8月4日,深粮中信公司与五九七农场签订《土地补偿协议》,并于当天完成土地“摘牌”,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8月17日,深粮中信公司与红兴隆管理局国土资源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正式完成项目用地申报。
而前期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的这一政府项目,却在施工建设阶段出现了怪现象。
招投标未完项目已开工多日
9月28日,记者来到深粮中信公司负责的五九七农场粮食基地施工现场。远远望去,空旷的场地上是一片荒芜。但走入空地后,记者却发现,在不高的土堆后面,建设粮仓的地基已经接近完成,水泥灌注的地基骨架已经相当完整。据业内人士介绍,这样的建设程度应该是施工企业已经连续施工多日才能完成。
可就在此时,这一项目建设施工招标公告上所标明的投标截止日期才刚刚届满,后续的评标尚未进行,中标单位更无从谈起,那么这个工地上的施工单位从何而来呢?
记者注意到,在公开的招标公告中,此次招标的项目名称为“黑龙江红兴隆农垦深信粮食产业园有限公司新建粮食仓储及加工项目(一区)”(以下简称一区项目),建筑面积55976平方米,为地上一层的粮仓。
据属地的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红兴隆分局建设局介绍,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的一区项目,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成,按照程序应该进入到招投标阶段。且该局的建设规划档案也记载,与一区项目同时获得建设局规划的还有二区项目,两份规划的批准日期均为2016年9月9日。由于建设规划批准完成后还需要经过报建程序,由建设局审查通过相关批准文件后才能开展招投标工作,一区项目的报建时间在9月中旬。如此算来,其9月21日发出招标公告正好是紧锣密鼓。
只是,根据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日期为9月27日,计划开工日期为10月15日。可此时的施工现场,工程地基都已完成,在这种情况下开展的招投标,最终确定的施工单位是不是意味着只能是前期进场的“隐形”单位呢?招投标是不是将变成一次“走过场”?
违规确定施工单位意欲何为
记者调查的过程中,施工现场不知是何原因不见热火朝天的施工场面,但仍有运送砂石料的大型卡车进进出出。据内部人员透露,该工地一个月前便已有施工单位进场,并开工建设,具体施工单位为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而实际施工人则是一家挂靠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的私营企业,因此给施工质量带来重大隐患。
为核实此细节,记者先后到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深粮中信公司进行实地采访。深粮中信公司财务总监郑伟浩告诉记者,他对施工情况并不知情,而公司负责人王芳成却始终不曾露面。截至记者发稿时,深粮中信公司也未对此给予明确答复。蹊跷的是,记者9月3日到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采访,该公司给予的回复只字未提工程招投标事宜,但该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却自此开始了紧锣密鼓的推进。
根据我国招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众所周知,建设工程招投标是避免暗箱操作、预防腐败的最重要的手段,只有通过阳光的招投标才能得到监督下的规范、有序的建设施工,也才能得到有保障的工程质量。对于一个由两省市“一把手”亲自签订备忘录开展的合作项目,一个主要靠国家资金出资建设的涉及到粮食安全的重要项目,规范施工、保障工程质量、控制资金使用都应是重中之重,但是显然,在具体操作人员眼中,“规范”并没有被放在应有的高度。
只是不知,这样一个项目招投标工作到底输给了什么?对于该事进展情况,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