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一则消息在网上热议: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管辖事业单位办事项办结通知显示,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于1月5日注销登记。此举意味着足协与国家体育总局脱钩,中国足球也向管办分离的职业化进程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扬子晚报记者 张昊
足管中心22年简史
1995年1月3日
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正式成立。足管中心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同时,又是中国足球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被赋予对足球运动项目全面管理的职能
2015年3月
《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公布,要求足协与体育总局脱钩,不设行政级别
2016年2月
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被撤销,中国足协与国家体育总局的“脱钩”基本完成
2016年6月
足管中心申请注销登记
2017年1月5日
足管中心正式注销
足管中心走完22年长路
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于1995年1月3日成立,是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同时,又是中国足球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被赋予对足球运动项目全面管理的职能。原本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的体育方针和政策,统一组织和指导全国足球运动项目的发展,推动项目的普及和提高,通过发展必要的经营活动,为本运动项目的发展积累资金。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与中国足球协会一直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中国足协既办赛又监管的现状,不符合当代足球职业联赛运作模式。2012年2月10日,《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方案》在中国足协特别会员代表大会投票通过后正式推出。通过改革,将联赛办赛职能从中国足协剥离,成立职业联赛理事会负责实施。同时,鉴于联赛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社会公益性,办赛与经营也必须分离,分别由不同职能的专业机构实施。但《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方案》出台后,足管中心与足协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2015年2月27日,习近平主持中央深改小组会议通过了《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根据这份改革方案,将改变中国足球协会与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组织构架,中国足球协会与体育总局脱钩,在内部机构设置等方面拥有自主权。对于足协的领导机构,《方案》明确规定中国足协将不设行政级别,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代表、知名足球专业人士、社会人士和专家代表等组成,保证足协领导机构的专业化。
2015年8月17日,国家体育总局宣布撤销“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这块牌子,在中国足球管理“去行政化”方面迈出实质性一步。2016年2月,“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已经撤销,中国足协将以社团法人的身份对中国足球各项事务进行监督、管理。今年1月5日,在相关登记部门公布的注销登记名单中,“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赫然在列。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注销登记,意味着中国足协将成为独立的社团法人,同时也向管办分离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这才是中国足球向职业化发展的方向。
足协人员真的回不了头了
管办分离的概念可以追溯到2004年,当时中超7家俱乐部投资人组成“G7联盟”,提出“政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诉求,主要指向足协对联赛“既是县官、又是现管”的“管办”问题。而诱发这场“G7革命”的,正是国安“罢赛”的惊人之举。多年后的反赌扫黑风暴中,这场比赛的主裁判周伟新被证明是遭到收买的“黑哨”。
“管办分离”能够让中国足球变得更加“职业”。“管办分离”之后的中国足协,将依法独立运行,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计划制定、财务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国际专业交流等方面拥有自主权,既是团结全国足球组织和个人共同发展足球事业、具有公益性质的社会组织,又是根据法律授权和政府委托管理全国足球事务、具有公共职能的自律机构,承担了体育部门在足球领域的管理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上周,国家体育总局作出指示,要求各中心在按照体育改革进程推进时,“不能伤害干部群众的个人利益”,并批示“目前中心的有些改革是违法违规的”,而这样的批示也被认为是直指足协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人员分流纠纷。至于机构改革后的人员分流问题,根据相关指示,一部分中心工作人员进入体育协会工作,而另一部分则进入中国奥委会工作。或许是有了足管中心改革的经验教训,在篮球管理中心等其他项目中心的改革中,都提出了保留管理中心机构的要求,“一旦改革效果不好,还能重回管理中心”。
而如今足管中心正式撤销,意味着一旦足球改革效果不佳,足协人员已经无法回到足管中心之内了。根据足协规定,原足管中心干部进入足协后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签约后,这些足管中心干部均由原事业单位编制集体转入社保。但据记者了解,由于各种原因该手续至今无法办理。如果这一工作无法完成,那么这部分足协人员今后的退休养老都将成为问题。
有趣的是,就在近日国家体育总局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时提到了“调节、抑制高价引援,合理限制球员过高收入的说法”。足管中心虽然撤销,但如果体育总局依然干涉中超市场,这是否是一种换汤不换药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