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3日综合报道据最高检案件信息公开网消息,经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6年11月25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安阳市委原常委薛蒙林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薛蒙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遂以受贿罪判处薛蒙林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薛蒙林简历
薛蒙林,男,1968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河南泌阳人。1987年3月入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
1987年共青团平舆县委干事;
1989年4月在共青团河南省委工作;
1991年10月-2007年4月在河南省委组织部工作,历任副主任干事、主任干事、副处级秘书、省直干部处副处长、调研员(期间:2005年1月-5月挂职渑池县副县长;2005年5 月-2007年4月挂职渑池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2007年4月 渑池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9年11月 渑池县委书记;
2011年9月 三门峡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4年2月 安阳市委常委;
2015年4月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