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根据文件要求,截止至2012年8月2日,青岛市各区(市)要取消入区(市)保证金制度。自2012年8月2日起,本地和外地入青工程建设相关企业入青岛市各区(市)登记时,不再缴纳保证金。
上一篇:青建管字〔2012〕30号《关于规范工程建设相关企业入区(市)管理的通知》适用于哪些类型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