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外商投资审批权限包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且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外商投资企业(含股份公司)设立及其变更事项、总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不含3亿美元)的鼓励类(需要国家综合平衡)和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含股份公司)设立及其变更事项、总投资额5000万美元以下(不含5000万美元)的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含股份公司)设立及其变更事项;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商务部审批外,服务业领域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