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起,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解读系列报道。昨日刊发的第一篇文章对如何更好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进行了解读。文章称,当务之急是要抓紧制定出台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秘书配备、警卫、公务接待、福利、休假等工作生活待遇标准。将对照待遇标准,适时开展对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专项清理,违规多占超配的将一律清退。对那些与职级密切相关的特殊待遇(如配备专车、专职秘书、警卫等)应继续严格限定领导干部范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秘书配备规定,领导干部要尽量亲自处理有关工作事务,不得随意配备秘书工作人员特别是配备专职秘书。文章称还首次对官邸制的含义进行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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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人群或实施官邸制 配偶及子女可一起入住
文章介绍,官邸制是国际上通用的高级官员住房制度,其主要含义是,为高级干部配置官邸,其配偶及子女可以在高级干部任职期间一起居住;一旦该高级干部离开岗位,该高级干部和配偶子女均应及时腾退,由下一任高级干部居住。与官邸制相配套的还有异地任(挂)职领导干部“周转房制度”,即为从异地交流任职且本地无住房的领导干部配置公有的、不得由个人买卖的周转房,领导干部所住的周转房离任时必须及时清退。
文章认为,实行官邸制等制度,有利于防范以权谋私、违规多占住房等现象,有利于培育领导干部公私分明、廉洁自律的从政道德。
“中国特色官邸制研究”课题负责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建议,可对四类人群实施官邸制:党和国家领导人中的总书记、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及其他政治局常委;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书记、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以及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市、县(含县级市)两级的书记、市长县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异地交流的领导岗位如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公安厅局长等。
官邸一律由国家统一建造、购买或租赁,并按严格的制度配置设施和修缮,供高级干部免费入住。
汪玉凯同时提出,实施官邸制的一个前提是,需明确现有房源,并对历史上形成的包括已经离退休的党和国家领导干部的住房现状等,进行详细的统计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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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领导住房标准不一 适时启动“清房”专项行动
领导住房和办公用房的清理,自1990年中纪委印发《关于清理党政干部违纪违法建私房和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的报告》至今,已持续23年。截至目前,针对领导办公用房的面积标准已经明确;而有关领导住房的标准,各省则设置了不同的规定,尚待统一和规范。
据了解,1979年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中,称领导干部住房为“宿舍”,首次规定“一个高级干部的宿舍只能有一处,不得同时占用两处。调到外地工作时,应将原宿舍交回。家属不能随迁的,其宿舍另行安排”。取消分房制度、实施房改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2001年发布《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部级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确定各职级领导干部的购房补贴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70平方米;副处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司局级105平方米;正司局级120平方米;正部级220平方米,副部级190平方米。
而各省对领导干部购房补贴标准则不尽统一:湖北规定“厅局级干部每户130平方米,处级干部每户100平方米”;山西规定“正省级220平方米、副省级190平方米、市(厅)级140平方米、县(处)级100平方米、乡(科)级以下80平方米之内”;重庆则规定一般干部为50-85平方米,县处级干部为70-100平方米,局级干部为100-14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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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以下禁配专职秘书 云南广西等地已着手清退
有关“秘书配备”的要求,在中央八项规定中要求:“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其中“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中,便包括有秘书配备。八项规定执行以来,云南、河北、广西等地陆续清退“专职秘书”。公开报道显示,今年7月,云南省委办公厅下发“边学边查边改”通知,其中要求“省部级以下领导干部,一律不准配备专职秘书”。8月,河北省平山县也明确要求取消县级领导干部配备专职秘书和工作人员。10月,广西在反对“四风”推出的十项规定也列入“严禁个人指定秘书、违规提拔秘书”。新华社11月7日也曾报道:军队武警纠治“四风”军职领导秘书全部清退。
领导配备秘书早有规定,1980年,中办《关于中央领导同志机要秘书工作的暂行规定》中要求,正省部级以上领导可以配专职秘书。在军区,大军区一级及以上编制即配有秘书,师团级军官不配秘书。
但现实是,领导配专职秘书的情况相当普遍,“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常委、重庆市政协主席刘志忠,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特级教师潘守理都曾分别提出控制党政机关专职秘书数量问题。刘志忠委员说:“现在很多县里,连一个局长都要配专职秘书。”潘守理也指出,不但县委书记、县长配有专职秘书,其他副书记、副县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甚至一些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也配专职秘书。秘书不但负责工作安排、来客接待、讲稿起草等工作,还兼顾领导生活安排,而这些“贴心”的身边工作人员一般几年以后就得到提拔甚至重用。
官邸制
为高级干部配置官邸,其配偶及子女可以在高级干部任职期间一起居住;一旦该高级干部离开岗位,该高级干部和配偶子女均应及时腾退,由下一任高级干部居住。(记者 程姝雯 实习生 达讯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