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在21日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就广州日报原社长戴玉庆被控受贿案是否存在违规办案问题回复记者提问时说:广州市纪委依纪依法办案、文明安全办案,“相信司法机关会依法作出裁决”。
此次新闻发布会属广州市纪委每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人民网广东频道对此次发布会进行了视频直播。会上先后有两位记者提问涉及戴玉庆案。
该案于3月28日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戴玉庆否认受贿,并称之前因迫于广州市纪委压力才作出有罪供述。他还当庭检举广州市纪委书记王晓玲插手广州日报业务,称自己多次抵制才招致打击报复。
新闻发言人两次回应案件
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的记者提问时,提到财新网3月29日围绕戴玉庆案庭审情况进行的报道,请梅河清予以回应。
“我们关注到了相关的报道。”梅河清说。他表示,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实践和法纪检验的铁案,“至今为止没有错办过任何一个案件。”
梅河清说:“有关涉案人员在庭上翻供,在办案实践中时有发生,事实胜于雄辩。我相信,有关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会得到依纪依法查处。”
此后,《羊城晚报》记者再次提及戴玉庆案:戴玉庆自称在接受市纪委调查期间承受了压力,才违心承认自己受贿,请梅河清予以回应。
梅河清说:“一切腐败分子在查处前和查处中,都是‘亚历山大’”。
梅河清还说:“我们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按照中纪委和省级委要求,依纪依法办案和安全文明办案,有书证、物证,有录音录像为证。
他称:“事实胜于雄辩,任何狡辩都无济于事,关键是有没有事实,这个方面,我相信,司法机关会依法做出裁决。”
戴玉庆称受到打击报复
戴玉庆案由广州市纪委负责查办并移交司法。案件于3月28日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戴玉庆被控受贿250.1万元。
法庭上播放了戴玉庆承认受贿的录音录像。他在录像中称:这些钱分别用于学习英语和购买书籍。
但戴玉庆在庭上陈述时,对多数受贿指控予以否认。他还表示:自己在接受纪委调查期间,迫于强大压力而违心承认自己受贿。
戴玉庆同时在法庭上当庭检举广州市纪委书记王晓玲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王晓玲于2007年7月起担任担任广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2011年12月调任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她在担任宣传部长期间,和戴玉庆曾是上下级关系。
戴玉庆声称:王晓玲担任宣传部长时,试图干预广州日报经营业务,例如介绍亲属插手当时拟建工程报业大厦项目。
戴玉庆认为,自己曾多次抵制上级干预业务正常开展,故而招致后来的打击报复。
中央巡视组收到实名举报
戴玉庆妻子杨兰凌已于2013年年底对王晓玲进行实名举报。财新记者了解到,举报涵盖基建工程、经营管理等多个领域,其中一个事例涉及资本运作。
2007年11月,广州日报以借壳上市形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后更名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粤传媒”。
2010年8月,粤传媒公布消息:收购实际控制人广州日报社42亿元经营资产,实现广州日报社经营资产整体上市。
据举报描述:在收购重组发生之前,证监会发现股票账户异动。戴玉庆同时收到通知:王晓玲的亲戚徐鹏在2010年上半年提前建仓,他动用1.2亿元人民币,在二级市场收购粤传媒1400万余股。徐的妻子钱珏则动用资金人民币2400余万元,购入270余万股。
粤传媒复牌后,连续10日涨停。上述两人将股票悉数卖出,获利7000余万元。
粤传媒公开披露资料与举报中描述的交易过程相符:2010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报告期末,徐、钱二人分别是第一和第四大流通股股东,而到了第三季度,二人从10大流通股股东中退出。
财新记者暂无法确知徐、钱二人实际身份。
另据财新记者了解:中央巡视组接到举报后,正对举报内容予以调查核实。(记者 贺信)